不少市面塑膠容器遇高溫會釋出「雙酚A」,環保署今天宣布,擬將雙酚A列管為第四
類毒性化學物質,並展開後續法制作業。
環保署表示,2007年環保署已經將雙酚A列為觀察名單,並參酌國際間的管制持續評
估,今年11月召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諮詢會議,再次討論將雙酚A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的
議題後,依國際最新的毒理資料及國內進出口量,環保署研擬將雙酚A納入第四類毒性化
學物予以管制,屆時運作雙酚A的業者必須申報年運作紀錄及相關釋放量,以進一步掌握
國內業者實際運作狀況。
環保署指出,雙酚A對人體的危害,主要因使用含雙酚A的塑膠容器遇高
溫釋出雙酚A所導致,環保署呼籲,民眾在使用嬰幼兒
奶瓶或運動水壺等塑膠容器時,應注意選用有品牌的商品,盛裝高溫液體時
,也需注意該塑膠容器的承受溫度限制,以減少暴露風險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1205/1149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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