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就醫與諮商 - 暴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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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整理信箱,發現滿久以前我回復某版友的信件。


因為覺得可能會也別人有類似的問題,所以稍微修改內容後重貼在ED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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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否就醫/諮商?


ED最簡扼的定義是異常進食習慣(對暴食症患者尤是)。

雖然被歸為精神疾病,但其實它常常伴隨其他精神障礙一起出現(例:憂鬱/焦慮/強迫)뀊

隨每個人的狀況不一,西藥可以以不同程度減少上述的症狀,

在病人學習調整心理狀態的那段時間內降低對病人生活品質的影響。




世界上是有不少調節中樞神經運作,抑制胃口的藥物。

但停藥之後,你能不能不靠藥物控制暴食慾望?

如果你選擇吃藥,這是你在吃藥的時間內必須學習的事。

即使你選擇不吃藥,你還是得學習。

你的情況需不需要用藥,醫生會根據他的經驗和知識做判斷。



在台灣以ED為專業的人並不多,社會上的討論也很少。

如果你想看醫生但又不知道看誰,可以先找一般身心科或精神科醫生。




每一個ED患者的情況都不一樣,要不要就醫/諮商是很個人的選擇。

綜上所言,ED是異常行為模式,

當然你也可以先看醫生撇除其他導致胃口改變的生理疾病(例:糖尿病)。

ED成因複雜,相信在網路上可以找到比較完善的資料。

先釐清自己的ED成因才能對症下“藥”。




至於諮商,臨床上有好幾種方法治療ED,

目前對控制ED成效比較明顯的是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認知行為治療),

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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