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不是萬能單,藥物只是"萬能之一" - 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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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代健保的新聞吵的沸沸揚揚,

關於不肖醫師與醫療院所詐領健保費與商業保險弊端層出不窮。

不過看到蚊子的觀點,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以下文字摘自

洋蔥與蚊子 http://blog.sina.com.tw/ya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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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網友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扮演雙重角色...天使&魔鬼...
面對後者時,醫德又值多少?
這也是人性!

之前 "利他能"被廣泛討論
我猜醫師們的小孩 若是過動兒的話
應該不會只服藥而已?
而會加上其他需自費的職能治療 心理治療等等吧?

但醫師若面對家貧的過動兒家長
大概不會建議這麼多(開藥是最省事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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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觀點:

精神疾病常見治療有別於其他疾病以藥物(生物性)為主要基礎之外,

也很強調社會性及心理性的協助

(例如:我常對憂鬱症個案解釋 藥物只是『打火機』,

目的是讓我們能生火起來趕快去『運動』<--

現今精神醫學已證實"運動"是憂鬱症治療方式之一

這也是我曾罹患重度憂鬱症候的親身經歷)


誠如以上家長所言

過動症除了藥物之外還有心理及職能治療

就我所知,

醫院針對兒童過動症個案仍是有健保給付並非自費

(自費唯一優點:等待時間少) 但都須由精神專科醫師啟動醫囑

心理治療:

精神科醫師開單後由臨床心理師安排時間做測驗

(但因個案量極大,臨床心理師有限,所以通常需等候一段時間,

以耕莘而言,平均約2~4週)

職能治療:

也必須由精神科醫師『轉介』至『復健科』做適合感覺統合相關治療

所有疾病都一樣"藥物"扮演的角色是"事半功倍"之效

只是治療方式之一其餘還需多方面配合

例如:高血壓, 糖尿病..等患者 除了降壓葯, 控制血糖..藥物之外

相關醫師一定還會要求個案做生活,飲食...方面配合!

精神疾病個案當然也如此

所以"全人健康"一定是

身體,心理及社會三方面因素"協商"後最協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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