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任公職 擬從寬認定 - 精神疾病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4-21T09:00
at 2010-04-21T09:0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iamyamamoto (微風吹過山巔)》之銘言:
: ※ 引述《byerman1 (Maxwell)》之銘言:
: : 我想先搞清楚一點,你是精障者嗎?還有你本身是公務員嗎?開放精障者擔任公務員是大
: : 方向的問題,小細節那可以再做限制,你說警察特考本來就有體格檢查,你有沒有聽過一
: : 些通過警察特考的基層員警沒有精神疾病而開槍自殺的?這跟罹不罹患精神疾病沒有關係
: : !請先搞清楚這點!還有我最想瞭解的是你是通過身心障礙特考還是高普考的公務員,當
: : 初有表明自己是精障者嗎?若你只是在公家單位上班的約聘人員,你也可以號稱公務人員
: : !還有你大概搞不清楚精神疾病跟精神病與與精神官能症的分別,精神疾病就包括精神病
: : 與精神官能症,以前是精神官能症可以當公務員,但是現在是要開放精神病也可以當公
: : 務員,因為有些病患可以用藥物控制跟一般人的功能差不多,現在是在吵這個,你說得已
: : 經是舊聞了!還有我真的對你不瞭解,我不知道你不是不是病友,若你是社工相關人員的
: : 話,病友不需要在意你的話,因為法規是大頭們在決定的,我只是引述權威新聞中央社的
: : 報導,你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還有建議你去看美麗境界這部電影,告訴你有人精神分裂
: : 還拿諾貝爾經濟獎在大學當教授,你若限制精障者不能當啥職業,你是在限制人家憲法保
: : 障的工作權與生存權,那你就違反了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二條,若自己是病友還這樣講,那
: : 就更妄自菲薄了!我也幫不了你!
: 看您說話的方式,就覺得您應過度解讀我的話了-無法容忍不同的意見回文很情緒化。
: 我覺得您必須冷靜下來好好思考才行。
: 從閣下以前回文的內容(比如說罵人智障)來看,在重視和諧官場文化會很吃虧。
: 你想多認識我,知道我的事情,可以去憂鬱症板,有很多在下的文章,也有我的自介。
: 你去看看我寫的文章,也許你不就不會罵我妄自菲薄了,在此就不贅言了。
: 你如果覺得我侮辱精神疾病患者,請你去告我。
: 往往指著鼻子罵人歧視自己的人,反而是自己貶低自己的人,您可以思考一下,
: 到底是我歧視精神病患者,還是你自己歧視精神病患者。
: 我本身是一個重鬱患者,目前接受治療中,而且控制的很好。
: 您說的沒錯, 現在"要"開放精神疾病當公務員了,新聞有報導-但是還沒有。
: 且"中央社"並不是所謂的權威新聞機關...
: 立委要修法,還不知道得等幾年,有個機關組織法光是改了兩個字就躺了七年才通過。
: 你可以對某個立委有信心,但是我對立法委員"們",不會太樂觀。
: 要開放得等修法通過,而且就算開放了,某些比較特別的機關也不見得願意開缺。
: 這不是限制工作權和生存權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勝任的問題。
: 我只是把現實面說出來,請大家不要太樂觀,畢竟那些當官的都很怕出事。
: 如果控制的好,沒有急性病症產生-考上公職。
: 沒說的話,沒有人刻意會去查你有沒有精神病史。
: 長官和同事也不會刻意去提防您。
: 但是如果控制不好,急性病症發作了-
: 在新的考績法通過後,精神疾病患者往往就會是不適任的那位。
: 不管是考前就生病了或是擔任公職以後才生病,長官的心態就是請走人去別的機關。
: 考上公務員的方式不只有身心障礙特考,還有高普考,地方特考等管道。
: 身心障礙特考要證明自己是那一種身心障礙,長官絕對會知道。
: 他們知道同事有精神疾病就是會提防你,這就是公務員職場的文化,不是修法後
: 就不會被歧視了-歧視是可以藏在心中的。
: 我會認為
: 警消、軍人、教育職系、主計職系、審計職系、社福職系、司法機關不太適合開放
: 不是沒有道理
: 警消、軍人必須輪班,不正常的作息長久下來對精神科患者其實會有傷害。
: 但是為了公平起見,長官不可能不叫你上夜班。且軍警有時候會拿到武器-
: 雖然自稱控制的很好,但是長官還是會怕你出事。
: 主計、審計、出納
: 因為牽涉財務和金錢的問題。有時得面臨到極大的工作壓力。
: 別說公務機關能接受了,就是一般公司看到履歷上有精神科就醫紀錄也無法接受。
: 社會福利、社會工作、教育職系
: 必須面對社會上許許多多不同的人和突發的狀況 - 比如最近的曹小妹事件
: 且人力上一直不足,一個人要面對幾百個個案,並不是精神科疾病患者不能從事
: 這方面的工作,但是真的不太適合。
: 司法官檢察官等要增加口試,以官員的心態來說 - 不會讓精神疾病患者通過的。
: 因為我國的司法有很多需要自由心證裁決的地方,弄不好有可能侵犯到人權。
: 我個人覺得,修法固然是修了,雖然
: "對病情穩定者,不得以曾罹患精神疾病為由,拒絕就學、應考、僱用或予其他不公平
: 的待遇。"
: 但是長官的主觀心態上,配合新的考績法,一定會想辦法逼退精神疾病患者-
: 病情穩不穩定,沒有人敢保證...
: 就算不逼退,也會處處防著精神病患者,不會讓精神疾病患者在他的屬下工作,尤其
: 是我上面列舉的幾種機關。
: 這是我在擔任公職期間看到的,別說精神疾病患者了,就算是精神官能症長官也不會
: 讓你阻礙到他的升官之路的-就算只是可能而已。
: 現實很殘酷,也許有些病友聽了會很不高興,如果真的考上公職,最好自己要想清楚
: ,這個工作會不會讓您病症更嚴重更不好控制。在執行公務的時候隨時問一下自己,
: 是不是感覺很不好,不能太過勉強而引發出急性症狀-如果真的無法承受,到不如
: 不要作,公務員現在沒那麼好作,新的考績法過後會更難作,請自行評估。
我想先釐清一點,我想關於有版友說我的推文或發文都是情緒性用字,講的好像我到處攻擊
版友似的,各位去看看我最近的發文,從我該不該考身心障礙特考,到我考身心障礙特考
,我承認我發言直接了一點,但是我並非攻擊版友阿!我是將我生活週遭碰到的人與事
老老實實的講出來,但是我非常地直接,因為我認為這裡是我可以發洩跟寄託的地方,
而我的發言內容根本就沒有涉及攻擊這裡的版友,而且推我文的版友也非常少,我何來攻
擊版友之說阿!我之所以會攻擊身障版的其他障友,是因為他們一直在攻擊跟貶低精障者
。我在這裡發洩那也不關你們的事啊!這裡是我的樂園,你若覺得我的修養不好,那你可
以省略我的推文或發文,基本上我也是這樣對待這裡其他的版友!而關於這篇精障者擔任
公職的新聞,基本上就是憲法賦予國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現在就連一些有權力有影響力
的立委也在重視這件事情,我不知道這裡的版友有什麼好反對的,立法者有意要幫忙,可
是自己自家人精障者卻帶頭反對,這不是非常奇怪嗎?有些版友的言論甚至認為罹患重鬱
症就依該待在家裡不用工作,這未免也太消極又太不上進了吧!工作權是不分公私領域的
應當一併對待,或許您先前是一位公務員而因病離職,但對於其他精障者而言是一個就業
機會阿!所以您不應該因自己的痛苦經驗而加諸在其他病友身上,這對我們太不公平且
也不夠客觀!或許有其他病友可以適應的很好,你不可以因為個人的案例而反對一個真理
與潮流與趨勢,總之現在精障者可以或有能力擔任公職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與趨勢,
不管您的說的立法或修法要拖多久,至少銓敘部長跟考選部長跟立法委員認為限制精障者不
得擔任公務員是不合理的,您也接受這個現實吧!不要一味的反對,不然您也可以來參加公
聽會以一個精障者的身分說明您反對的道理,相信到時候會有人給你滿意的答覆的!歡迎
下星期二上午九點半到立法院紅樓參加陳節如立委招開的公聽會,自然你可以表達您的反
對意見,而不是在這邊跟我爭論!謝謝囉!
--
: ※ 引述《byerman1 (Maxwell)》之銘言:
: : 我想先搞清楚一點,你是精障者嗎?還有你本身是公務員嗎?開放精障者擔任公務員是大
: : 方向的問題,小細節那可以再做限制,你說警察特考本來就有體格檢查,你有沒有聽過一
: : 些通過警察特考的基層員警沒有精神疾病而開槍自殺的?這跟罹不罹患精神疾病沒有關係
: : !請先搞清楚這點!還有我最想瞭解的是你是通過身心障礙特考還是高普考的公務員,當
: : 初有表明自己是精障者嗎?若你只是在公家單位上班的約聘人員,你也可以號稱公務人員
: : !還有你大概搞不清楚精神疾病跟精神病與與精神官能症的分別,精神疾病就包括精神病
: : 與精神官能症,以前是精神官能症可以當公務員,但是現在是要開放精神病也可以當公
: : 務員,因為有些病患可以用藥物控制跟一般人的功能差不多,現在是在吵這個,你說得已
: : 經是舊聞了!還有我真的對你不瞭解,我不知道你不是不是病友,若你是社工相關人員的
: : 話,病友不需要在意你的話,因為法規是大頭們在決定的,我只是引述權威新聞中央社的
: : 報導,你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還有建議你去看美麗境界這部電影,告訴你有人精神分裂
: : 還拿諾貝爾經濟獎在大學當教授,你若限制精障者不能當啥職業,你是在限制人家憲法保
: : 障的工作權與生存權,那你就違反了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二條,若自己是病友還這樣講,那
: : 就更妄自菲薄了!我也幫不了你!
: 看您說話的方式,就覺得您應過度解讀我的話了-無法容忍不同的意見回文很情緒化。
: 我覺得您必須冷靜下來好好思考才行。
: 從閣下以前回文的內容(比如說罵人智障)來看,在重視和諧官場文化會很吃虧。
: 你想多認識我,知道我的事情,可以去憂鬱症板,有很多在下的文章,也有我的自介。
: 你去看看我寫的文章,也許你不就不會罵我妄自菲薄了,在此就不贅言了。
: 你如果覺得我侮辱精神疾病患者,請你去告我。
: 往往指著鼻子罵人歧視自己的人,反而是自己貶低自己的人,您可以思考一下,
: 到底是我歧視精神病患者,還是你自己歧視精神病患者。
: 我本身是一個重鬱患者,目前接受治療中,而且控制的很好。
: 您說的沒錯, 現在"要"開放精神疾病當公務員了,新聞有報導-但是還沒有。
: 且"中央社"並不是所謂的權威新聞機關...
: 立委要修法,還不知道得等幾年,有個機關組織法光是改了兩個字就躺了七年才通過。
: 你可以對某個立委有信心,但是我對立法委員"們",不會太樂觀。
: 要開放得等修法通過,而且就算開放了,某些比較特別的機關也不見得願意開缺。
: 這不是限制工作權和生存權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勝任的問題。
: 我只是把現實面說出來,請大家不要太樂觀,畢竟那些當官的都很怕出事。
: 如果控制的好,沒有急性病症產生-考上公職。
: 沒說的話,沒有人刻意會去查你有沒有精神病史。
: 長官和同事也不會刻意去提防您。
: 但是如果控制不好,急性病症發作了-
: 在新的考績法通過後,精神疾病患者往往就會是不適任的那位。
: 不管是考前就生病了或是擔任公職以後才生病,長官的心態就是請走人去別的機關。
: 考上公務員的方式不只有身心障礙特考,還有高普考,地方特考等管道。
: 身心障礙特考要證明自己是那一種身心障礙,長官絕對會知道。
: 他們知道同事有精神疾病就是會提防你,這就是公務員職場的文化,不是修法後
: 就不會被歧視了-歧視是可以藏在心中的。
: 我會認為
: 警消、軍人、教育職系、主計職系、審計職系、社福職系、司法機關不太適合開放
: 不是沒有道理
: 警消、軍人必須輪班,不正常的作息長久下來對精神科患者其實會有傷害。
: 但是為了公平起見,長官不可能不叫你上夜班。且軍警有時候會拿到武器-
: 雖然自稱控制的很好,但是長官還是會怕你出事。
: 主計、審計、出納
: 因為牽涉財務和金錢的問題。有時得面臨到極大的工作壓力。
: 別說公務機關能接受了,就是一般公司看到履歷上有精神科就醫紀錄也無法接受。
: 社會福利、社會工作、教育職系
: 必須面對社會上許許多多不同的人和突發的狀況 - 比如最近的曹小妹事件
: 且人力上一直不足,一個人要面對幾百個個案,並不是精神科疾病患者不能從事
: 這方面的工作,但是真的不太適合。
: 司法官檢察官等要增加口試,以官員的心態來說 - 不會讓精神疾病患者通過的。
: 因為我國的司法有很多需要自由心證裁決的地方,弄不好有可能侵犯到人權。
: 我個人覺得,修法固然是修了,雖然
: "對病情穩定者,不得以曾罹患精神疾病為由,拒絕就學、應考、僱用或予其他不公平
: 的待遇。"
: 但是長官的主觀心態上,配合新的考績法,一定會想辦法逼退精神疾病患者-
: 病情穩不穩定,沒有人敢保證...
: 就算不逼退,也會處處防著精神病患者,不會讓精神疾病患者在他的屬下工作,尤其
: 是我上面列舉的幾種機關。
: 這是我在擔任公職期間看到的,別說精神疾病患者了,就算是精神官能症長官也不會
: 讓你阻礙到他的升官之路的-就算只是可能而已。
: 現實很殘酷,也許有些病友聽了會很不高興,如果真的考上公職,最好自己要想清楚
: ,這個工作會不會讓您病症更嚴重更不好控制。在執行公務的時候隨時問一下自己,
: 是不是感覺很不好,不能太過勉強而引發出急性症狀-如果真的無法承受,到不如
: 不要作,公務員現在沒那麼好作,新的考績法過後會更難作,請自行評估。
我想先釐清一點,我想關於有版友說我的推文或發文都是情緒性用字,講的好像我到處攻擊
版友似的,各位去看看我最近的發文,從我該不該考身心障礙特考,到我考身心障礙特考
,我承認我發言直接了一點,但是我並非攻擊版友阿!我是將我生活週遭碰到的人與事
老老實實的講出來,但是我非常地直接,因為我認為這裡是我可以發洩跟寄託的地方,
而我的發言內容根本就沒有涉及攻擊這裡的版友,而且推我文的版友也非常少,我何來攻
擊版友之說阿!我之所以會攻擊身障版的其他障友,是因為他們一直在攻擊跟貶低精障者
。我在這裡發洩那也不關你們的事啊!這裡是我的樂園,你若覺得我的修養不好,那你可
以省略我的推文或發文,基本上我也是這樣對待這裡其他的版友!而關於這篇精障者擔任
公職的新聞,基本上就是憲法賦予國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現在就連一些有權力有影響力
的立委也在重視這件事情,我不知道這裡的版友有什麼好反對的,立法者有意要幫忙,可
是自己自家人精障者卻帶頭反對,這不是非常奇怪嗎?有些版友的言論甚至認為罹患重鬱
症就依該待在家裡不用工作,這未免也太消極又太不上進了吧!工作權是不分公私領域的
應當一併對待,或許您先前是一位公務員而因病離職,但對於其他精障者而言是一個就業
機會阿!所以您不應該因自己的痛苦經驗而加諸在其他病友身上,這對我們太不公平且
也不夠客觀!或許有其他病友可以適應的很好,你不可以因為個人的案例而反對一個真理
與潮流與趨勢,總之現在精障者可以或有能力擔任公職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與趨勢,
不管您的說的立法或修法要拖多久,至少銓敘部長跟考選部長跟立法委員認為限制精障者不
得擔任公務員是不合理的,您也接受這個現實吧!不要一味的反對,不然您也可以來參加公
聽會以一個精障者的身分說明您反對的道理,相信到時候會有人給你滿意的答覆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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