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修精神衛生法? - 精神疾病
By Ida
at 2015-10-17T18:57
at 2015-10-17T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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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d58812010 (寒夜之哀傷)》之銘言:
: 而我會認為"申請"強制住院本來就是個防呆機制
: 這該怎說呢...
: 今天會被家屬送來精神科醫院 希望住院治療
: 這代表著 個案本身有些狀況 讓家人認為他有精神疾病
: 但個案真的有病嗎????
: 在這段緊急安置期間 比較有足夠時間讓醫療人員去做一定程度的評估
: 如果真的有病 就該治療囉
: 如果沒病 也好還你個清白
: 而醫師也有可能被家屬唬去而有些誤判
很好,我就是個血淋淋的例子T^T
因為失戀情緒低落,被家人認為憂鬱症發作,
抓去急診後進病院,
縱使我一直強調「情緒低落不代表憂鬱症」這事實,
我家人不聽就是不聽;
還被X總的急診醫生說這個是重鬱,一定會自殺,
於是被關了九天,最後一天還是硬盧到的。
然後為了「就近治療」,打算去了一間離家裡比較近的醫院,
(不說轉的原因是因為同等級醫院好像不能轉?)
住院醫師打了一份醫囑要給另一間看,
看完描述後我笑了一下,我媽問我笑什麼,
我說「這醫師掰故事的能力挺強的」,
內容把情形跟病況誇大了。
這裡就是我的敗筆。
因為是夜間出院且是剛說服成功狀態,
我沒有要求住院醫師照實填寫;
結果到了另一間醫院急診,急診醫師看完,
直接就把我抓進去(雖然本來就要進去了,這是我上一間出院條件)
才發現事情大條了。
我承認「躁症」病人的確有些會說自己沒病,
然後會盧著出院、甚至動之以情,說全家人都不信任,
可是各位老大,你們看我狀況OK,而且你們明明就判定我是憂鬱症......
喵的我進來另一間以為會更好,結果錯了,
這次花了超大功夫,包含「談判破裂」的三方會談,
而且主治醫師死都不讓我出院,
說憂鬱突然變成躁症起伏的幅度和速度之快,可能會導致我出院後自殺,
還說以前有這個案例,(欸,這是事實,起伏不是幾周,有可能是瞬間)
聽完我媽整個身體在發抖,事實上是兩間醫院的急診醫師跟主治醫師講得都超可怕,
用最壞的例子和打算來跟我家人講。
這樣子不管我表現談吐正不正常,再怎麼講得信誓旦旦,
甚至邏輯合理,可以吐槽跟分析我主治醫師說的話,
看來我要出院的機會渺茫;
更別說這間的環境比上一間還惡劣N倍,
我三天就瘦了一公斤,如果住七天可能正常人也會變得不正常......
這次無意間動用家族力量施壓,然後再想辦法找管道說服我家人,
終於讓他們在「極度擔心又懷疑」之下,第四天如願出院;
但主治醫師要求我家人必須這一周「24小時監視我」,以免我想不開,
成為只是失戀竟然就住身心病房13天的奇葩。
喵的那些失戀的電影都亂演啦,我的才是真實人生!(摔劇本)
至於整個過程他們有做什麼評估嗎?
有,那張醫囑。
: 現在的法律已經比以前好了 大概是這三~四年吧
: 有強制住院審議委員會 透過視訊 從第三者角度去看個案的狀況是不是符合申請要件
: 減少誤判之機率 說真的 整體制度有再慢慢改善了
誤判的機會不是沒有,只要是醫學就有可能!
重點是醫師的專業、經驗,還有所謂的「評量表」等測試,
才能減少誤判的機率。
(因為幾年前某次誤判一個數據,害所有人都以為我準備辦喪事了=.=)
至於我要不要去申訴,
我想不管是誰,當時只要認為「我可以出院」就好,
還管他整個過程......
: 至於我有沒有為個案想...
: 別忘了 當你們在大喊冤枉時 最慘的是護士...要一直被你們的怒火砲轟
: 我們的權益呢...送你們來院的不是護士 簽強制的也不是護士....
: 但第一線要去處理的卻是護士=..=a
: 你唉唉叫時有考量到可憐的護士嗎= =
第二間醫院我只能說超血汗,
病人不用請看護,護理師全部把屎把尿,
重點是我上句後面那四個字不是譬喻....
不過她們幾乎都經驗老道了啦,
會用話術、禁止福利跟用規定管理患者,
真的不聽就直接關保護室啊,護理站或附近都配有一兩個大漢的。
話說某天我因為想一個人睡,醫師問我要不要睡保護室看看,
我同意後進去(我確認是在精神狀態正常情況下),
睡一覺出來,所有患者看我的眼光全部都變了XDDD
: 好問題...你有可能被列為嚴重病人嗎???
: 如果你的程度可以被列為嚴重病人
: 會自傷 會嚴重干擾社區 會無法自理生活 還會走失
: 再去煩惱這個問題吧...
: 你都被送過一次強制沒通過 被誤會為嚴重病人的可能性應該會減少很多
: 請注意目前強制住院是針對"嚴重病人"去設定的
: PD不算是嚴重病人啦~~~~
: 別被自己的恐懼 影響到對現實的判斷力
嚴不嚴重我覺得真的要看急診醫師看病患當時狀況,
躁狂跟重憂比較沒什麼判別難度,直接送就對了;
包含什麼眼神啦、攻擊性言語或行為啦、講話方式跟態度等等,那個都有一套標準。
如果病患不能或無法自述,而家人因為想讓病患住院而誇大其行為,
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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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會認為"申請"強制住院本來就是個防呆機制
: 這該怎說呢...
: 今天會被家屬送來精神科醫院 希望住院治療
: 這代表著 個案本身有些狀況 讓家人認為他有精神疾病
: 但個案真的有病嗎????
: 在這段緊急安置期間 比較有足夠時間讓醫療人員去做一定程度的評估
: 如果真的有病 就該治療囉
: 如果沒病 也好還你個清白
: 而醫師也有可能被家屬唬去而有些誤判
很好,我就是個血淋淋的例子T^T
因為失戀情緒低落,被家人認為憂鬱症發作,
抓去急診後進病院,
縱使我一直強調「情緒低落不代表憂鬱症」這事實,
我家人不聽就是不聽;
還被X總的急診醫生說這個是重鬱,一定會自殺,
於是被關了九天,最後一天還是硬盧到的。
然後為了「就近治療」,打算去了一間離家裡比較近的醫院,
(不說轉的原因是因為同等級醫院好像不能轉?)
住院醫師打了一份醫囑要給另一間看,
看完描述後我笑了一下,我媽問我笑什麼,
我說「這醫師掰故事的能力挺強的」,
內容把情形跟病況誇大了。
這裡就是我的敗筆。
因為是夜間出院且是剛說服成功狀態,
我沒有要求住院醫師照實填寫;
結果到了另一間醫院急診,急診醫師看完,
直接就把我抓進去(雖然本來就要進去了,這是我上一間出院條件)
才發現事情大條了。
我承認「躁症」病人的確有些會說自己沒病,
然後會盧著出院、甚至動之以情,說全家人都不信任,
可是各位老大,你們看我狀況OK,而且你們明明就判定我是憂鬱症......
喵的我進來另一間以為會更好,結果錯了,
這次花了超大功夫,包含「談判破裂」的三方會談,
而且主治醫師死都不讓我出院,
說憂鬱突然變成躁症起伏的幅度和速度之快,可能會導致我出院後自殺,
還說以前有這個案例,(欸,這是事實,起伏不是幾周,有可能是瞬間)
聽完我媽整個身體在發抖,事實上是兩間醫院的急診醫師跟主治醫師講得都超可怕,
用最壞的例子和打算來跟我家人講。
這樣子不管我表現談吐正不正常,再怎麼講得信誓旦旦,
甚至邏輯合理,可以吐槽跟分析我主治醫師說的話,
看來我要出院的機會渺茫;
更別說這間的環境比上一間還惡劣N倍,
我三天就瘦了一公斤,如果住七天可能正常人也會變得不正常......
這次無意間動用家族力量施壓,然後再想辦法找管道說服我家人,
終於讓他們在「極度擔心又懷疑」之下,第四天如願出院;
但主治醫師要求我家人必須這一周「24小時監視我」,以免我想不開,
成為只是失戀竟然就住身心病房13天的奇葩。
喵的那些失戀的電影都亂演啦,我的才是真實人生!(摔劇本)
至於整個過程他們有做什麼評估嗎?
有,那張醫囑。
: 現在的法律已經比以前好了 大概是這三~四年吧
: 有強制住院審議委員會 透過視訊 從第三者角度去看個案的狀況是不是符合申請要件
: 減少誤判之機率 說真的 整體制度有再慢慢改善了
誤判的機會不是沒有,只要是醫學就有可能!
重點是醫師的專業、經驗,還有所謂的「評量表」等測試,
才能減少誤判的機率。
(因為幾年前某次誤判一個數據,害所有人都以為我準備辦喪事了=.=)
至於我要不要去申訴,
我想不管是誰,當時只要認為「我可以出院」就好,
還管他整個過程......
: 至於我有沒有為個案想...
: 別忘了 當你們在大喊冤枉時 最慘的是護士...要一直被你們的怒火砲轟
: 我們的權益呢...送你們來院的不是護士 簽強制的也不是護士....
: 但第一線要去處理的卻是護士=..=a
: 你唉唉叫時有考量到可憐的護士嗎= =
第二間醫院我只能說超血汗,
病人不用請看護,護理師全部把屎把尿,
重點是我上句後面那四個字不是譬喻....
不過她們幾乎都經驗老道了啦,
會用話術、禁止福利跟用規定管理患者,
真的不聽就直接關保護室啊,護理站或附近都配有一兩個大漢的。
話說某天我因為想一個人睡,醫師問我要不要睡保護室看看,
我同意後進去(我確認是在精神狀態正常情況下),
睡一覺出來,所有患者看我的眼光全部都變了XDDD
: 好問題...你有可能被列為嚴重病人嗎???
: 如果你的程度可以被列為嚴重病人
: 會自傷 會嚴重干擾社區 會無法自理生活 還會走失
: 再去煩惱這個問題吧...
: 你都被送過一次強制沒通過 被誤會為嚴重病人的可能性應該會減少很多
: 請注意目前強制住院是針對"嚴重病人"去設定的
: PD不算是嚴重病人啦~~~~
: 別被自己的恐懼 影響到對現實的判斷力
嚴不嚴重我覺得真的要看急診醫師看病患當時狀況,
躁狂跟重憂比較沒什麼判別難度,直接送就對了;
包含什麼眼神啦、攻擊性言語或行為啦、講話方式跟態度等等,那個都有一套標準。
如果病患不能或無法自述,而家人因為想讓病患住院而誇大其行為,
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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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oppy
at 2015-10-22T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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