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修精神衛生法? - 精神疾病
By Odelette
at 2015-10-17T17:48
at 2015-10-17T17:48
Table of Contents
: 不知道是不是遇到假日或是以申請日開始算 有點忘了...
: 所以你的算法跟實際算法會有幾天的差異喔!
: 而我會認為"申請"強制住院本來就是個防呆機制
: 這該怎說呢...
: 今天會被家屬送來精神科醫院 希望住院治療
: 這代表著 個案本身有些狀況 讓家人認為他有精神疾病
: 但個案真的有病嗎????
: 在這段緊急安置期間 比較有足夠時間讓醫療人員去做一定程度的評估
: 如果真的有病 就該治療囉
: 如果沒病 也好還你個清白
那憑什麼我們就要被關在醫院那5-7天?
我這7天的人權誰還我們?
你自己住進去精神科病房看看是什麼感覺啊
: 至於我有沒有為個案想...
: 別忘了 當你們在大喊冤枉時 最慘的是護士...要一直被你們的怒火砲轟
: 我們的權益呢...送你們來院的不是護士 簽強制的也不是護士....
: 但第一線要去處理的卻是護士=..=a
: 你唉唉叫時有考量到可憐的護士嗎= =
我記得我四月住院隔壁病床的病友發病,
在要把她關進保護室,要約束她時,
大力捶護理師的手臂,超大聲,感覺好痛;
我也記得我被關進保護室時也有大力抓護理師的手臂,
後來被剪指甲,聽說好像有護理師被我抓傷,
不過他們都沒有來跟我們這些病人計較,
後來還是繼續耐心地照顧我們,
為此很感謝你們!
但是是你們自己要選擇走護理的啊!
而且走精神科,會被打不是早該知道的嗎?
: 好問題...你有可能被列為嚴重病人嗎???
: 如果你的程度可以被列為嚴重病人
: 會自傷 會嚴重干擾社區 會無法自理生活 還會走失
: 再去煩惱這個問題吧...
: 你都被送過一次強制沒通過 被誤會為嚴重病人的可能性應該會減少很多
: 請注意目前強制住院是針對"嚴重病人"去設定的
: PD不算是嚴重病人啦~~~~
: 別被自己的恐懼 影響到對現實的判斷力
怎麼不可能,
我記得我之前醫師就警告過我,
若是我不乖乖打針、吃藥,
讓腦子繼續跑很快的話,
躁鬱症就有可能變成思覺失調症。
假如到那種時候就更有可能會被判為嚴重病人了!
原本的「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就有可能了,
草案中第二條「行為或情緒嚴重失控致對家庭生活或社區民眾產生持續性嚴重干擾者。」
中「對家庭生活......」不就變得讓我爸媽可以因為不爽,然後說我失控、嚴重干擾,
然後就會被抓去住院,即使因為不是嚴重病人,強制沒通過,
還是必須在醫院待個5-7天啊
你說這跟我有沒有關係?
我爸媽超常故意激怒我的,
讓我摔東西、打破玻璃、打人......等等,
有時候做完都覺得還好他們剛剛沒報警把我抓起來。
回應上一篇
你說的"「無法自我照顧且有走失之虞」也送強制?"
很多智能障礙或是失智症患者 家屬照顧困難 又無力安置(沒錢阿)
沒錢可以申請托育養護補助啊
或是丟給社工,他們總是有辦法的。
難道你也同意讓沒錢或不願出錢的家屬把病人直接丟進醫院?
這樣你們會收不完,
這項條款一定會有問題,
現在急性病床都已經常常不夠了,
若是再加上一堆失智症患者可以透過強制免費住院還得了,
你們會忙不完的,
並且也排擠到其他精神科需要急性治療的病人,
「神智不清,無法自我照顧且頻頻走失或有走失之虞者。」不應該是丟在醫院,
而是應該安置在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護理之家吧!
我在社工系時沒修過老人社會工作,所以也可能是我不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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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的算法跟實際算法會有幾天的差異喔!
: 而我會認為"申請"強制住院本來就是個防呆機制
: 這該怎說呢...
: 今天會被家屬送來精神科醫院 希望住院治療
: 這代表著 個案本身有些狀況 讓家人認為他有精神疾病
: 但個案真的有病嗎????
: 在這段緊急安置期間 比較有足夠時間讓醫療人員去做一定程度的評估
: 如果真的有病 就該治療囉
: 如果沒病 也好還你個清白
那憑什麼我們就要被關在醫院那5-7天?
我這7天的人權誰還我們?
你自己住進去精神科病房看看是什麼感覺啊
: 至於我有沒有為個案想...
: 別忘了 當你們在大喊冤枉時 最慘的是護士...要一直被你們的怒火砲轟
: 我們的權益呢...送你們來院的不是護士 簽強制的也不是護士....
: 但第一線要去處理的卻是護士=..=a
: 你唉唉叫時有考量到可憐的護士嗎= =
我記得我四月住院隔壁病床的病友發病,
在要把她關進保護室,要約束她時,
大力捶護理師的手臂,超大聲,感覺好痛;
我也記得我被關進保護室時也有大力抓護理師的手臂,
後來被剪指甲,聽說好像有護理師被我抓傷,
不過他們都沒有來跟我們這些病人計較,
後來還是繼續耐心地照顧我們,
為此很感謝你們!
但是是你們自己要選擇走護理的啊!
而且走精神科,會被打不是早該知道的嗎?
: 好問題...你有可能被列為嚴重病人嗎???
: 如果你的程度可以被列為嚴重病人
: 會自傷 會嚴重干擾社區 會無法自理生活 還會走失
: 再去煩惱這個問題吧...
: 你都被送過一次強制沒通過 被誤會為嚴重病人的可能性應該會減少很多
: 請注意目前強制住院是針對"嚴重病人"去設定的
: PD不算是嚴重病人啦~~~~
: 別被自己的恐懼 影響到對現實的判斷力
怎麼不可能,
我記得我之前醫師就警告過我,
若是我不乖乖打針、吃藥,
讓腦子繼續跑很快的話,
躁鬱症就有可能變成思覺失調症。
假如到那種時候就更有可能會被判為嚴重病人了!
原本的「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就有可能了,
草案中第二條「行為或情緒嚴重失控致對家庭生活或社區民眾產生持續性嚴重干擾者。」
中「對家庭生活......」不就變得讓我爸媽可以因為不爽,然後說我失控、嚴重干擾,
然後就會被抓去住院,即使因為不是嚴重病人,強制沒通過,
還是必須在醫院待個5-7天啊
你說這跟我有沒有關係?
我爸媽超常故意激怒我的,
讓我摔東西、打破玻璃、打人......等等,
有時候做完都覺得還好他們剛剛沒報警把我抓起來。
回應上一篇
你說的"「無法自我照顧且有走失之虞」也送強制?"
很多智能障礙或是失智症患者 家屬照顧困難 又無力安置(沒錢阿)
沒錢可以申請托育養護補助啊
或是丟給社工,他們總是有辦法的。
難道你也同意讓沒錢或不願出錢的家屬把病人直接丟進醫院?
這樣你們會收不完,
這項條款一定會有問題,
現在急性病床都已經常常不夠了,
若是再加上一堆失智症患者可以透過強制免費住院還得了,
你們會忙不完的,
並且也排擠到其他精神科需要急性治療的病人,
「神智不清,無法自我照顧且頻頻走失或有走失之虞者。」不應該是丟在醫院,
而是應該安置在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護理之家吧!
我在社工系時沒修過老人社會工作,所以也可能是我不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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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5-10-18T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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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10-19T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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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10-23T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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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10-24T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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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10-28T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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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11-01T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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