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人為了憂鬱症搬家轉換環境過 - 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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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只搬過三次家,但還是應KeilaC版友要求分享一下好了。


首先,你要考量:


1. 租金:你能負擔的租金上限?
記得算入電費、交通費。

2. 需求:你希望新環境具備什麼功能?
譬如我希望生活便利,所以選在商圈附近;
(記得衡量自己對噪音的容忍度)
要準備考試,所以附近要有圖書館…等等。


選定幾個目標後,你應該:


1. 勘查:檢查通風、日曬、安全度、周遭環境…
盡可能在不同時間去探訪新環境,也可問問鄰居或商家意見。
(跟買房子好像!?)

2. 簽約:當場仔細看完租約書,不合理處可即時提出討論。
如雙方有想變更之處,一定要書面註明+雙方簽名。
絕不能口頭約定了事!法律上沒有效力。


我第一個租屋處,原本貪圖方便選了某商圈樓上,

住下之後才發現樓下有夜店(白天關門,招牌也看不出來),

附近有烤肉攤(很吵,而且味道真是…),夜夜不得安眠…

和其他住戶聊天後,發現前房客也住一個月就遷出…(怒)

搬出後房東還遲遲不還我押金,直到我寄存證信函給他,才乖乖匯款。
(↑錯誤示範1。應該在押金退還前先扣住鑰匙才對)


第二租屋處,則是因為鄰近大馬路,車聲吵得我耳朵轟轟作響,二天就搬了。
(↑錯誤示範2。因為急著遷出第一租屋處所以沒有好好篩選)


就在我幾乎想放棄時,很幸運的找到了第三個租屋處,

雖然還是有些小缺陷,但至少睡得著(好卑微)!



最後,建議KeilaC版友花時間看看民法租賃篇(421~463之1條)和崔媽媽網站,

了解一下房東房客的權利義務,會更有保障。



民法租賃篇http://www.6law.idv.tw/6law/law/%E6%B0%91%E6%B3%95.htm#a421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手冊http://www.tmm.org.tw/pub/rent_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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