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母親在朋友的"勸說"下本周自行前往林口某大醫院就醫
使用的理由是:
媽媽之前自行吞服大量安眠藥
+現在的食慾又不好
=去醫院檢查胃看有沒有問題(急診)
(不能使用門診因為診間門口會有"精神科"三個字)
去之前先和媽媽說
"為求去看診時可以清楚和醫生說明症狀
所以先用紙把要問醫生的問題記下來"
之後再偷偷把實際上媽媽有被害妄想的情形寫在紙上
看診時交給醫生也才不會引起懷疑
到了急診室之後
第一個過來問診的是急診的值班醫生
不過又是一段不知道該說什麼的經歷...
值班的醫生非常不耐煩
看了紙條後直說:
"你們這樣我們會很麻煩欸"
"幹嘛不直接去門診啊"
"這樣子很困擾欸"
然後過程三不五時提到"精神科"三個字
甚至在媽媽聽到精神科後問說"為什麼是精神科?"
對媽媽回說:
"對啦就是你需要看精神科"
"就是你需要啦"
這真的不是三條線可以解釋的= =
幸好最後他烙了一句
"好啦幫你找醫生來"就離開去找醫生了
問題就在媽媽根本不覺得她生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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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來急診室看診的醫生就好很多
至少媽媽現在暫時正常服藥,回家休養.
但是也點出了現在新法規實施後的問題
雖然媽媽有自傷"傾向",但不是"嚴重"的病人
並說除非媽媽本人簽署同意書不然不能住院治療
就算是住院媽媽不吃飯或不吃藥醫院也沒辦法處理
除非媽媽今天是自殺後被急診送近來(清醒後一樣回到簽同意書)
or有傷人的行為
不然都不能強制治療
第一天晚上媽媽有乖乖吃藥
今天起床又說他不吃了,也不要去複診(星期五)
"我說我沒有不舒服為什麼要吃藥"
"你們為什麼不相信我" ->都是昨天那個*醫生= =
並且暗示我們逼他吃藥的那次他吃老鼠藥自殺(炸)
現在是真的很無奈
除了持續使用愛逼迫她吃藥之外(一天一次,一次一顆)
已經想不到還能做什麼了
姊妹兩個人必須輪著上班,24hr要有人陪在他旁邊確保媽媽不會做傻事
爸爸..........因為空氣小三事件持續黑名單中
媽媽甚至不願意由爸爸陪同就診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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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落落長...
所以本篇的重點只在於
如果也有需要協助就醫的家人的板友:
1.用其他理由讓病人去急診室是行得通的辦法
2.紙條寫狀況也是可使用的
3.但是可以的話還是要先跟急診室的醫生套好招(問題在醫生忙得要死)
4.之前爬文會看到的"液態藥物"
這個醫生不建議使用,
理由是如果患者發現了事情會變得更棘手
5....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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