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醫療行為 - 緊急救護
By Tracy
at 2009-12-08T14:11
at 2009-12-08T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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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醫事法律上之醫療行為-由法制面談起- 郭吉助
http://homepage.vghtpe.gov.tw/~ged/listn/listn_a122.htm
節錄文章部分內容
醫療行為乃醫療關係之核心所在,欲探討醫療關係所衍生之各種民刑事法律關係,應先釐
清何謂醫療行為。
醫事法律上醫療行為之認定,並不以民眾主觀之認知為標準,如西藥店之藥師並未對民眾
進行診斷而販賣藥物之行為,民眾可能認為係屬醫療行為,但在醫事法律上則認為因不涉
及診斷而認定為非醫療行為。
依行政院衛生署歷年來見解,醫療行為之意義包涵主觀之意圖(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
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及客觀行為(診察、診斷、處方、用藥、施行手術)等二項要
素,凡外觀上符合上開要件者,即認屬醫療行為,不因當事人之認知其為公法或私法上行
為而有所不同。
--
疑問的點在於「診察」此行為定義,提供醫療資訊和診察是否可劃上等號?法律上並沒有
明確定義,我們可以看看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張文華於‘嬰兒與母親’2002年二月號
(304期)發表的文章,「網路問診是危險的行為」
http://homepage8.seed.net.tw/web@5/famidoc/notes/web_medical_consult.htm
醫師在作出大部份的診斷之前,必須先透過當面的詳細診察,從病人身上搜集診斷所需的
相關資訊,然後才據以作出暫時臆斷或是最後的診斷。這些‘搜證’行為包括:問診、視
診、觸診,必要時再加上一些實驗室的檢查。
以目前普及的網路技術來說,頂多只能達到問診的目的。嚴格來說,應該說連問診的目的
都達不到。因為,問診是一種高專業化的行為。通常是由患者自行簡短的主訴症狀後,再
由醫師根據自己醫療知識背景及累積的經驗,提問病人,來增補及整理病人所主訴的內容
。
所以醫師的專業知識及經驗越豐富,就越能達到高效率而凖確的問診。在問診當中,頻繁
而快速的雙向溝通是必須的,這是網路問診所難以達成的。所以,僅透過E-mail連基本的
問診都不容易達到,視診、觸診及實驗室檢查更不可能,在這種情形下,怎麼可能作出適
切的診斷呢?若要勉強作出診斷很可能會誤了網友,也可能誤了醫師自己。
所以,以目前的網路技術來說,想透過E-mail來達到隔空診斷的目的是不切實際,而且危
險的!
說了這麼多,並不表示我對網路上的醫療資訊偏向負面的看法,相反的,個人認為網路上
的醫療相關資源將有助於提昇一般民眾的健康意識及醫療常識、拉近醫病之間成為較為平
權的關係,醫療資訊將有更多的方便、廉價的管道來分亨一般大眾。但在享用這些網路上
的醫療資源時,應該把握以下幾個原則,才能避免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1.對匿名、作者資歷不明、或是出處不明的文章要懷疑其可信度。
2.和商品、廣告雜陳的文章要懷疑其客觀性及正確性。
3.網路上的醫師只適合提供已知疾病的衛教資料,或者建議就診科別,不適合從事隔空診
斷的行為。
4.有病一定先找醫師當面就診,不宜沉膩於網路上沒有效率的隔空問診,以免耽誤病情,
或者被誤導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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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網路的資訊並無法達到問診的效果,提供衛教資料、或建議就診科別也不是醫療
行為。
為了保護問者,建議找醫師當面就診,在網路搜集醫療資訊,可多利用有「醫師」駐診的
網站,
如KingNet歡樂健康王國(http://hospital.kingnet.com.tw/free/outpatient.html )
、春暉健康樂活家(http://www.healthcare.com.tw/healthcare-front/ )
為了保護答者,不要給予「診斷性」的建議,也不要過分搜集病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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