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CPR訓練的過程…我是鄉民不是專家。 - C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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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我想分幾點跟原PO分享
原PO做的很對,學過CPR,不管有沒有證照,只要你願意做,都是在維繫這個人的生命
然而,CPR的複雜程序,所以讓我們有了複雜度不同的教學版本!

鄉民們,最常聽到的,學習的是目前我們衛生署所謂的『民眾版』CPR...
主要就是叫叫ABC...
這後面還有所謂的專業版...叫叫ABCD..
醫護人員版...叫叫ABC==>paddle look==>CPR==>藥物.....

大量推廣CPR的目的就在希望,所有的鄉民都像原PO一樣,願意啓動生命之鏈
『生命之鏈:早期求救、早期CPR、早期電擊、早期ACLS』

然而,推廣版本的CPR沒有辦法把所有的東西都交給大家,時間有限
BLS的課程最多不會超過8小時,CPR大概4小時...
所以這種課程的重點是在於,讓學習者知道,徒手的心肺復甦術該怎麼進行
因此,上課的時候,就不會去強調『現場』...只會強調『操作』
甚至,接下來,可能,民眾CPR的做法,又會更簡單!

在這個版裡面不少版友,都是EMT
EMT的訓練裡面,就會加入了原PO在這篇裡面所提到的東西~
怎麼去維持現場、怎麼去判斷一個患者他現在的狀況、現場會有路人怎麼亂你

至於原PO的同學所擔心的『被告』的問題
這件事情也不用擔心..
是說『憲法賦予人民訴訟的權利』所以,他要告你是100%可以的
就算你是執行業務的EMT、醫師也一樣.......

但是!差別是,在醫師法、刑法裡面都有針對這種,急難救助行為的免責條款..
也不一定告的成就是了=.=a..
除非:1.人是你殺得 2.沒有人要挺你,你自己又沒辦法舉證人不是你殺的...
一但訴訟成立,上法庭的問題也是在所難免拉=.=a...

法律的問題,請貓大幫忙補充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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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缺少的,是像原PO一樣的好心人..(水果怎麼不來抄原PO的那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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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說:
你只需要一分鐘注意到一個人
一小時讓你喜歡上他
一天讓你愛上他
但是你需要花上一生將他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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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0-09-14
召喚貓大~~~~~~~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9-16
CPR忌三不:不會做、不想做、不敢做
Kelly avatarKelly2010-09-18
招喚(揮)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9-22
說實話 台灣還沒有過CPR到要賠錢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9-27
CPR善意施救者被告更是聽都沒聽過
Tom avatarTom2010-09-30
大家是怕訴訟的冗長...
Ula avatarUla2010-09-30
我想不管是學什麼...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10-01
理論和實際永遠是差很多的@@
John avatarJohn2010-10-05
對啦~一定可以阻卻違法啦~ 就算被告
應該也會直接不起訴
Isla avatarIsla2010-10-06
不過一定會不爽 ㄎㄎ
Harry avatarHarry2010-10-11
推樓上
Kelly avatarKelly2010-10-11
在緊急醫療救護法有保護受過訓練
善意的初急救護者...大家別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