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5年前,因為生病,吃了感冒藥
三天後,在放學的路上,突然頸部僵硬,頭偏一邊、眼睛上吊
趕快回到家,想說躺在床上休息就會好一點....
沒想到症狀越來越嚴重,痛到飆淚,呼吸困難
幸好我媽當時很機警,拿著感冒藥到樓下問醫生是不是藥有問題
才知道問題是出在不起眼的胃藥上
送到醫院急診,打針吊點滴一個多小時....我才有又活過來的感覺
醫生說這是錐體外路徑症候群(EPS)引起的
說是胃藥的負作用.....
那一次把我和我媽嚇壞了
每次看醫生、拿藥、寫病歷表,我媽堅持說要和醫生說有藥物過敏
才可以避掉有問題的藥
久而久之也就這樣過來了
直到最近,胃痛的毛病又犯了
這次醫生特別說,因為我對胃藥過敏
所以又特別開了什麼紅色的藥給我吃....
我疑惑了.......
如果說是為了避掉藥物副作用而說是過敏
但是因為過敏又要多吃一顆藥
這樣到底對不對?
到底要怎麼樣才可以避掉這種恐怖的副作用Q___Q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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