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以我在各大醫院的精神科遊走的經驗,
精障者的就業輔導員,幫他們找到的工作,
大部份都是清潔工,洗碗工,或庇護工廠的工作,
像中興醫院的精神科的日間病房設有兩名就業輔導員,
這在台灣的其他精神科日間病房是很少見的,可以說幾乎沒有,
因為我在這圈子17年了,我17歲就發病,到今年34歲了,
看過的精神病患,都很少從事以上三者以外的工作,
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病患從事清潔工比較能接受,包括老闆也是,
所以中興醫院的就業輔導員能幫病友找到的幾乎都是清潔工,
我自己在外面做網路工程師也有6年以上了,雖然近4年長期失業,
但以我的經驗來說,千萬不要將你是精神病患的身份或持有殘障手冊
的身份,告訴你的老闆或同事,這樣你才能在一般的公司上班,
另外你哥的長官也蠻殘忍的,在他第一天報到時,就說"不予任用"這種話,
難怪他會受不了,另外他的工作環境上的同事..等,對他的死也要負起一些
人道上的責任.反正沒有老闆是喜歡用精神病患的,所以我自己找工作時,
雖然我有中度的殘障手冊,又有精神分裂,重鬱症,和躁鬱症,我也死都不說,
你不說的話,也沒人會知道,我之前就這樣在中央研究院工作了4年,我死都
不說我是精神分裂,4年來,也沒人知道我的身份,大家都以正常人看待我,
甚至還有人要幫我做媒人,只是我後來考上土地銀行,才離開中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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