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老原向孫越叔叔看齊-談香菸之害II - 養生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01-10T01:51
at 2009-01-10T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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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hare 看板]
作者: antiXXX (反腦殘) 看板: share
標題: [文章] 老原向孫越叔叔看齊-談香菸之害II
時間: Fri Jan 9 12:00:18 2009
http://blog.chinatimes.com/yop/archive/2009/01/09/366623.html
標題:殺馬英九也殺陳水扁
原作:袁瓊瓊
2009-01-09 08:30 |迴響:2|點閱:1008
第一份二手菸報告是1981年對全世界公佈的。
1981 年,老原剛從美國回來。美國那時候也還是香菸天堂,台灣也是,到任何場所都非常有情調有氣質,煙霧繚繞,人人如在最舒適的夢中。
那時候OSCAR還沒有出生。我還沒跟前男人認識。
只是成天跟老瓊一起到小蜜房鬼混而已。而我和老瓊都不知道,27年後,她會死於肺癌。
1981年,親愛的朋友,那時候你做什麼?你在哪裡?
1981 年,許多人也許剛開始抽他的第一口煙。許多手指大概才第一次夾住香菸哪個纖細溫柔的身體,第一次體會煙氣入口的暖意,第一次覺得自己成了大人。在過去,許多人的成年儀式便是開始抽菸。
從 1981 年,到現在,全球有關「二手菸」的危害的報告,不過一萬件。比起賣煙的廣告:媒體上,平面雜誌上,電影電視上那些強壯的,美麗的明星或模特兒們與煙為伴的滿足,和充滿誘惑力的形象,實在是聲音既微小,又完全沒有說服力。
2004 年,愛爾蘭與挪威先後成為「室內公共場所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的無菸國家。接著有越來越多的國家跟進,目前歐洲大概是全世界最乾淨的大陸,因為「無菸歐洲」的理想正在實現。而台灣,從 1981 年,到現在,2009 年,台灣才開始「試圖」全面禁菸。花了 27 年,國家才開始正視「香菸會殺人」這件事。這 27 年裡死了多少人,沒有統計,只能確認,去年,台灣死了兩萬人。而從元旦到今天,只過了九天,此時此刻,現在,死亡數字是:457 人。
目前,關於二手菸的最新報告是 2005 年,歐盟及美國公共衛生部發表的「二手菸害實證白皮書」,這份報告厚達數百頁。這裡是這份報告的摘要版:
http://www.e-quit.org/2edSmoke/report.aspx
這份報告裡確認兩件事:
1.二手菸沒有所謂的安全劑量,每個暴露在空氣中的人,都有受到二手菸侵害的危險。
2.除了全面禁菸,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免於這個危險。
美國的暖氣和空調業者自己組成的學會提出的一份報告,也非常斬釘截鐵的說:「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空調與空氣清靜裝置可以百分之百過濾二手菸害!」
所以,二手菸是無差別殺人,非常公平的。只要你呼吸,他就來殺你,不管你是阿扁還是馬英九。與真正的殺人兇手的差別是:它殺人很慢,有時要花幾十年。被殺的人死的很慢,有時候也要花十幾年。「優點」是,殺人兇手不會有良心負擔,因為他根本看不到被害人的死。「缺點」是,被害者也永遠找不到元兇,因為他也不知道他是被誰給殺的。
而二手菸比一手煙更容易死人,是因為吸菸者可以控制自己的量,他再怎麼愛好吸菸,總可以控制吸多少。吸二手菸的人沒有辦法控制自己吸入多少。而且,吸菸者的供應者是他自己,而二手菸的供應者是全體吸菸人,而且還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供應,時多時少時強時淡,看這位「選民」置身在哪個場合。
這裡有圖表說明二手菸的「殺人手法」。
http://www.e-quit.org/2edSmoke/2edSmoke.aspx
二手菸主要成分是抽菸的人吐出來的煙霧;以及點燃了可是不抽,放著任其緩慢燃燒的那根菸,所緩緩升起的煙氣。這兩種煙氣在空氣中混合,釋放出的物質中,有 50 種是會致癌的。
又與我們一般的認知有差距。事實上,那根點燃了沒抽,在菸灰缸或案頭緩緩燃燒的那根「未吸之煙」,才是真正的殺手「大哥」,吸菸族噴出來的煙霧,小弟而已。
這位大哥因為沒經過吸菸族肺泡的過濾,毒性要比「小弟」純粹的多。他有「較高的酸鹼值,較小的粒子(易進入肺部的深處)、較高濃度的一氧化碳、更多種的有毒和致癌物質,包括:苯、氯乙酸、氰化氫及焦油內含有的芳香族碳氫化物等等。」
我猜想可能連吸菸族自己都不知道,其實不必吸入,只要點燃一根,放在空氣中,你需要的致癌物質,他就會毫不保留的提供給你。吸菸族同時製造二手菸,同時也吸入二手菸。我以前都沒想過,原來吸菸族自己也是二手菸受害者。
老原不吸菸,完全不吸。至少我以為我完全不吸。不過依據二手菸報告,「在未禁菸的辦公室工作 8 小時,所吸收的二手菸相當於吸了 6 根菸;在未禁菸的酒吧待上 8 小時,則相當於吸 16 根菸。」
以老原的不良生活型態(酒吧和辦公室都是老原時常出沒的場所,而且都不禁菸)來推,活到現在,老原事實上已經吸了大約 35 萬零 400 支菸。阿居然已經吸了這麼多免錢的霸王煙。看來老原得肺癌大概也指日可待吧。如果有一天當真得肺癌,我一定要請董氏基金會來拍公益廣告的。
老原要是得肺癌。說實話,我無怨無悔。人怎麼都要死的。我自己坐在那裡吸二手菸而不拒絕的時候,我其實允許了自己被肺癌所挑選。
但是如果有人其實不甘願,甚至不知道自己站在死神的挑選行列中的時候,我覺得未免違反人權。所以還是把「二手菸」的「收編」方式跟各位報告一下,以免萬一有一天怎麼了,死的不甘願和不明不白。
二手菸有點像花粉,原理是一樣的,它經由空氣散播,自身攜帶微小顆粒,而人類是它的「寄主」。只不過它帶來的不是花朵,而是化學物質。
它跟花粉一樣,不會自動逸失,永遠存在在大氣間。所以,如果你上計程車,前頭的乘客在車上抽菸,那麼。你坐上這輛車的時候,你便吸入了陌生人留給你的「花粉」。如果你經過抽菸的人身邊,或許他當時並不曾抽菸,但是你同樣吸收了停駐在空氣中的煙氣。許多上班族會在樓梯間或辦公室外的樓層抽菸,似乎認為這樣就不會有二手菸。事實上,那塊地區依舊存留有二手菸的「團塊」,如果有人或物經過,攪動空氣,那些「二手菸部隊」就會往大樓各處飄去。而許多人以為把二手菸關在「吸菸室」或「吸菸區」裡,在戶外的人就安全了,其實不然,因為那些區域的人會
進進出出,那個動作事實上就在把空氣帶出來,而且是濃縮的,飽含煙毒之「精華」的空氣。
簡單來說,當你聞到煙味的時候,事實上你就已經吸到了二手菸。當你看到了煙氣的時候,那麼不久你會吸到二手菸,因為氣流會把它推到你這裡來。
所以,二手菸是「雨露均霑」的,有空氣就有它。跟「梅花梅花滿天下」一樣無處不在。只是它「開花」的方式千變萬化,有時候受害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病因其實來自二手菸。
我也是現在才知道,OSCAR 氣管不好,原來是我害的。在他還在我肚子裡的時候,我這個做娘的就替他吸了許多的二手菸。女人懷孕之後,自己不抽菸,不表示你保護了你的胎兒。
關於二手菸的迷思,這裡有詳細的解說:
http://www.e-quit.org/2edSmoke/question.aspx
我只PO兩則跟兒童有關的。
迷思:在孕婦或小孩面前吸菸沒有問題,只要打開窗戶就好?
事實:讓孕婦或小孩曝露在二手菸環境中是虐待兒童!13 %的新生兒猝死是因為從母體吸收了二手菸。從母體吸收二手菸的胎兒罹患氣喘、下呼吸道疾病是未吸到二手菸的胎兒的兩倍。二手菸更會使幼兒肺部發育變慢。
迷思:只要小孩不在室內或車內時,吸菸就不會影響到他們?
事實:許多父母認為抽菸避開小孩就好。他們可能不知道二手菸會盤旋在空氣中一段時間。最近研究發現,二手菸會吸附於灰塵和物質表面,持續約數天至數個月!
另外,二手菸對於我們下一代的直接影響,我也條列如下:
女人懷孕之後,如果吸到二手菸,經由胎盤,那些有害物質會傳給胎兒。由於胎兒對於一氧化碳的吸收程度更遠高於成年人。胎兒發育中的器官都將面臨氧氣供輸量不足的缺氧狀態。
因此,這個女人,由於二手菸的影響,她的嬰兒有可能體重偏輕,發育不足。她自己有可能會早產,而嬰兒出生之後,有13%的可能猝死。
生下來的孩子,如果二手菸環境不改善,他會肺功能不全。容易導致早期氣喘、咳嗽、咳痰、感冒、呼吸急促、胸悶、呼吸困難、下呼吸道感染、呼吸器官疾病。
而成年的孩童,二手菸對於他們的影響是:
容易患中耳炎(一般造成耳聾的原因),而且肺功能發展遲緩。容易感染胸腔疾病,如:急性喉氣管支氣管炎(Croup)、肺炎和支氣管炎的機率,這些孩童感染機率是遠離菸害孩童的兩倍。
另外這些孩子也特別容易發生呼吸道疾病:例如哮喘,小兒氣喘、長期喉嚨痛、扁桃腺炎,甚至是流行性腦膜炎雙球菌感染症(meningococcal disease)
其他對於婦女,對於男人,對於所有人會造成的危害,請去看以下網頁:
http://fhes34.fhes.tn.edu.tw/508/32/new_page_11.htm
我要再度說一次我前面說過的話,吸菸絕對不是一個單獨行為,它是一種會直接的影響他人的健康和生命的行為。而吸菸比其他的傷害行為更需要被禁止的理由是:被害者根本無從迴避。「因為你吸的空氣,就是我吸的空氣」。任何一種傷害,再大的災難,天災人禍,受害者是局部人口,而二手菸的受害者是「每一個人」,且也包括吸菸者自己。
事實上。昨天和今天的這兩篇菸害文字我不是為了吸菸族寫的。是為了那些不吸菸的人寫的。是為了那些可能會不小心成為吸菸人口的人寫的。
我上網查,沒找到統計數字,不過據說近幾年「吸菸人口」在台灣,依舊在持續成長中。尤其增加了許多的女性吸菸族。許多年輕女性把吸菸當作減肥手段。而女性吸菸,如果在懷孕之後戒不掉的話,等於在培養尼古丁依賴的幼童軍。這是說,如果這孩子沒有先因為二手菸而猝死的話。另外,我想很多人不知道,肺癌是台灣女性癌症死因的第一名,遠遠超前子宮頸癌和乳癌。致癌因素,50 %是油煙,30 %是煙害,20 %是空氣污染及其他。
吸菸這行為,說實話,所有的吸菸族,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所有我現在告知大家的資訊的話,我認為他不會選擇吸菸。而在懵然無知,完全不以為吸菸是一種傷害的情況下成為了吸菸族,習慣既已經養成,不管好壞,要拔除絕對是困難的。有心理抗拒也絕對是正常的。但是我認為跟人權真的扯不上關係。因為吸菸這行為是「及於他人」,「吸菸人」的人權和「不吸菸人」的人權是對立的。相對來說,即算目前對於吸菸者有諸種限制,事實上,「非吸菸者」依舊缺乏人權,因為我們的安全仍然沒有被保障。
我們容忍吸菸者,是因為他們多數是我們的家人,朋友,最寶貝和最親愛的人,是我們喜歡的,和重視的人。是我們心疼的人。我們承擔這些傷害,用願意被傷害來愛他們。
但是,如果吸菸者要盲目到看不見我們的承擔和忍耐,認為他們的行為無害,認為保護「非吸菸者」,是一種對「吸菸者」的迫害,這是絕大的無明,我覺得這不可以。
對於吸菸者,我說過,我從來不勸人戒菸。這兩篇東西也無意勸人戒菸。事實上我不勸人任何事,因為能改變自己的只有他自己而已。我在呼籲的只是,不要再增加抽菸人口。不要讓我們的下一代抽菸。希望所有的癮君子終止在我們這一代。希望下一代,包括所有正在抽菸的父親及母親,或者準父親和準母親們,能夠與我有同樣的心願,希望抽菸這行為到你自己為止。而下一代可以活在無菸的台灣,和無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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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iXXX (反腦殘) 看板: share
標題: [文章] 老原向孫越叔叔看齊-談香菸之害II
時間: Fri Jan 9 12:00:18 2009
http://blog.chinatimes.com/yop/archive/2009/01/09/366623.html
標題:殺馬英九也殺陳水扁
原作:袁瓊瓊
2009-01-09 08:30 |迴響:2|點閱:1008
第一份二手菸報告是1981年對全世界公佈的。
1981 年,老原剛從美國回來。美國那時候也還是香菸天堂,台灣也是,到任何場所都非常有情調有氣質,煙霧繚繞,人人如在最舒適的夢中。
那時候OSCAR還沒有出生。我還沒跟前男人認識。
只是成天跟老瓊一起到小蜜房鬼混而已。而我和老瓊都不知道,27年後,她會死於肺癌。
1981年,親愛的朋友,那時候你做什麼?你在哪裡?
1981 年,許多人也許剛開始抽他的第一口煙。許多手指大概才第一次夾住香菸哪個纖細溫柔的身體,第一次體會煙氣入口的暖意,第一次覺得自己成了大人。在過去,許多人的成年儀式便是開始抽菸。
從 1981 年,到現在,全球有關「二手菸」的危害的報告,不過一萬件。比起賣煙的廣告:媒體上,平面雜誌上,電影電視上那些強壯的,美麗的明星或模特兒們與煙為伴的滿足,和充滿誘惑力的形象,實在是聲音既微小,又完全沒有說服力。
2004 年,愛爾蘭與挪威先後成為「室內公共場所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的無菸國家。接著有越來越多的國家跟進,目前歐洲大概是全世界最乾淨的大陸,因為「無菸歐洲」的理想正在實現。而台灣,從 1981 年,到現在,2009 年,台灣才開始「試圖」全面禁菸。花了 27 年,國家才開始正視「香菸會殺人」這件事。這 27 年裡死了多少人,沒有統計,只能確認,去年,台灣死了兩萬人。而從元旦到今天,只過了九天,此時此刻,現在,死亡數字是:457 人。
目前,關於二手菸的最新報告是 2005 年,歐盟及美國公共衛生部發表的「二手菸害實證白皮書」,這份報告厚達數百頁。這裡是這份報告的摘要版:
http://www.e-quit.org/2edSmoke/report.aspx
這份報告裡確認兩件事:
1.二手菸沒有所謂的安全劑量,每個暴露在空氣中的人,都有受到二手菸侵害的危險。
2.除了全面禁菸,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免於這個危險。
美國的暖氣和空調業者自己組成的學會提出的一份報告,也非常斬釘截鐵的說:「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空調與空氣清靜裝置可以百分之百過濾二手菸害!」
所以,二手菸是無差別殺人,非常公平的。只要你呼吸,他就來殺你,不管你是阿扁還是馬英九。與真正的殺人兇手的差別是:它殺人很慢,有時要花幾十年。被殺的人死的很慢,有時候也要花十幾年。「優點」是,殺人兇手不會有良心負擔,因為他根本看不到被害人的死。「缺點」是,被害者也永遠找不到元兇,因為他也不知道他是被誰給殺的。
而二手菸比一手煙更容易死人,是因為吸菸者可以控制自己的量,他再怎麼愛好吸菸,總可以控制吸多少。吸二手菸的人沒有辦法控制自己吸入多少。而且,吸菸者的供應者是他自己,而二手菸的供應者是全體吸菸人,而且還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供應,時多時少時強時淡,看這位「選民」置身在哪個場合。
這裡有圖表說明二手菸的「殺人手法」。
http://www.e-quit.org/2edSmoke/2edSmoke.aspx
二手菸主要成分是抽菸的人吐出來的煙霧;以及點燃了可是不抽,放著任其緩慢燃燒的那根菸,所緩緩升起的煙氣。這兩種煙氣在空氣中混合,釋放出的物質中,有 50 種是會致癌的。
又與我們一般的認知有差距。事實上,那根點燃了沒抽,在菸灰缸或案頭緩緩燃燒的那根「未吸之煙」,才是真正的殺手「大哥」,吸菸族噴出來的煙霧,小弟而已。
這位大哥因為沒經過吸菸族肺泡的過濾,毒性要比「小弟」純粹的多。他有「較高的酸鹼值,較小的粒子(易進入肺部的深處)、較高濃度的一氧化碳、更多種的有毒和致癌物質,包括:苯、氯乙酸、氰化氫及焦油內含有的芳香族碳氫化物等等。」
我猜想可能連吸菸族自己都不知道,其實不必吸入,只要點燃一根,放在空氣中,你需要的致癌物質,他就會毫不保留的提供給你。吸菸族同時製造二手菸,同時也吸入二手菸。我以前都沒想過,原來吸菸族自己也是二手菸受害者。
老原不吸菸,完全不吸。至少我以為我完全不吸。不過依據二手菸報告,「在未禁菸的辦公室工作 8 小時,所吸收的二手菸相當於吸了 6 根菸;在未禁菸的酒吧待上 8 小時,則相當於吸 16 根菸。」
以老原的不良生活型態(酒吧和辦公室都是老原時常出沒的場所,而且都不禁菸)來推,活到現在,老原事實上已經吸了大約 35 萬零 400 支菸。阿居然已經吸了這麼多免錢的霸王煙。看來老原得肺癌大概也指日可待吧。如果有一天當真得肺癌,我一定要請董氏基金會來拍公益廣告的。
老原要是得肺癌。說實話,我無怨無悔。人怎麼都要死的。我自己坐在那裡吸二手菸而不拒絕的時候,我其實允許了自己被肺癌所挑選。
但是如果有人其實不甘願,甚至不知道自己站在死神的挑選行列中的時候,我覺得未免違反人權。所以還是把「二手菸」的「收編」方式跟各位報告一下,以免萬一有一天怎麼了,死的不甘願和不明不白。
二手菸有點像花粉,原理是一樣的,它經由空氣散播,自身攜帶微小顆粒,而人類是它的「寄主」。只不過它帶來的不是花朵,而是化學物質。
它跟花粉一樣,不會自動逸失,永遠存在在大氣間。所以,如果你上計程車,前頭的乘客在車上抽菸,那麼。你坐上這輛車的時候,你便吸入了陌生人留給你的「花粉」。如果你經過抽菸的人身邊,或許他當時並不曾抽菸,但是你同樣吸收了停駐在空氣中的煙氣。許多上班族會在樓梯間或辦公室外的樓層抽菸,似乎認為這樣就不會有二手菸。事實上,那塊地區依舊存留有二手菸的「團塊」,如果有人或物經過,攪動空氣,那些「二手菸部隊」就會往大樓各處飄去。而許多人以為把二手菸關在「吸菸室」或「吸菸區」裡,在戶外的人就安全了,其實不然,因為那些區域的人會
進進出出,那個動作事實上就在把空氣帶出來,而且是濃縮的,飽含煙毒之「精華」的空氣。
簡單來說,當你聞到煙味的時候,事實上你就已經吸到了二手菸。當你看到了煙氣的時候,那麼不久你會吸到二手菸,因為氣流會把它推到你這裡來。
所以,二手菸是「雨露均霑」的,有空氣就有它。跟「梅花梅花滿天下」一樣無處不在。只是它「開花」的方式千變萬化,有時候受害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病因其實來自二手菸。
我也是現在才知道,OSCAR 氣管不好,原來是我害的。在他還在我肚子裡的時候,我這個做娘的就替他吸了許多的二手菸。女人懷孕之後,自己不抽菸,不表示你保護了你的胎兒。
關於二手菸的迷思,這裡有詳細的解說:
http://www.e-quit.org/2edSmoke/question.aspx
我只PO兩則跟兒童有關的。
迷思:在孕婦或小孩面前吸菸沒有問題,只要打開窗戶就好?
事實:讓孕婦或小孩曝露在二手菸環境中是虐待兒童!13 %的新生兒猝死是因為從母體吸收了二手菸。從母體吸收二手菸的胎兒罹患氣喘、下呼吸道疾病是未吸到二手菸的胎兒的兩倍。二手菸更會使幼兒肺部發育變慢。
迷思:只要小孩不在室內或車內時,吸菸就不會影響到他們?
事實:許多父母認為抽菸避開小孩就好。他們可能不知道二手菸會盤旋在空氣中一段時間。最近研究發現,二手菸會吸附於灰塵和物質表面,持續約數天至數個月!
另外,二手菸對於我們下一代的直接影響,我也條列如下:
女人懷孕之後,如果吸到二手菸,經由胎盤,那些有害物質會傳給胎兒。由於胎兒對於一氧化碳的吸收程度更遠高於成年人。胎兒發育中的器官都將面臨氧氣供輸量不足的缺氧狀態。
因此,這個女人,由於二手菸的影響,她的嬰兒有可能體重偏輕,發育不足。她自己有可能會早產,而嬰兒出生之後,有13%的可能猝死。
生下來的孩子,如果二手菸環境不改善,他會肺功能不全。容易導致早期氣喘、咳嗽、咳痰、感冒、呼吸急促、胸悶、呼吸困難、下呼吸道感染、呼吸器官疾病。
而成年的孩童,二手菸對於他們的影響是:
容易患中耳炎(一般造成耳聾的原因),而且肺功能發展遲緩。容易感染胸腔疾病,如:急性喉氣管支氣管炎(Croup)、肺炎和支氣管炎的機率,這些孩童感染機率是遠離菸害孩童的兩倍。
另外這些孩子也特別容易發生呼吸道疾病:例如哮喘,小兒氣喘、長期喉嚨痛、扁桃腺炎,甚至是流行性腦膜炎雙球菌感染症(meningococcal disease)
其他對於婦女,對於男人,對於所有人會造成的危害,請去看以下網頁:
http://fhes34.fhes.tn.edu.tw/508/32/new_page_11.htm
我要再度說一次我前面說過的話,吸菸絕對不是一個單獨行為,它是一種會直接的影響他人的健康和生命的行為。而吸菸比其他的傷害行為更需要被禁止的理由是:被害者根本無從迴避。「因為你吸的空氣,就是我吸的空氣」。任何一種傷害,再大的災難,天災人禍,受害者是局部人口,而二手菸的受害者是「每一個人」,且也包括吸菸者自己。
事實上。昨天和今天的這兩篇菸害文字我不是為了吸菸族寫的。是為了那些不吸菸的人寫的。是為了那些可能會不小心成為吸菸人口的人寫的。
我上網查,沒找到統計數字,不過據說近幾年「吸菸人口」在台灣,依舊在持續成長中。尤其增加了許多的女性吸菸族。許多年輕女性把吸菸當作減肥手段。而女性吸菸,如果在懷孕之後戒不掉的話,等於在培養尼古丁依賴的幼童軍。這是說,如果這孩子沒有先因為二手菸而猝死的話。另外,我想很多人不知道,肺癌是台灣女性癌症死因的第一名,遠遠超前子宮頸癌和乳癌。致癌因素,50 %是油煙,30 %是煙害,20 %是空氣污染及其他。
吸菸這行為,說實話,所有的吸菸族,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所有我現在告知大家的資訊的話,我認為他不會選擇吸菸。而在懵然無知,完全不以為吸菸是一種傷害的情況下成為了吸菸族,習慣既已經養成,不管好壞,要拔除絕對是困難的。有心理抗拒也絕對是正常的。但是我認為跟人權真的扯不上關係。因為吸菸這行為是「及於他人」,「吸菸人」的人權和「不吸菸人」的人權是對立的。相對來說,即算目前對於吸菸者有諸種限制,事實上,「非吸菸者」依舊缺乏人權,因為我們的安全仍然沒有被保障。
我們容忍吸菸者,是因為他們多數是我們的家人,朋友,最寶貝和最親愛的人,是我們喜歡的,和重視的人。是我們心疼的人。我們承擔這些傷害,用願意被傷害來愛他們。
但是,如果吸菸者要盲目到看不見我們的承擔和忍耐,認為他們的行為無害,認為保護「非吸菸者」,是一種對「吸菸者」的迫害,這是絕大的無明,我覺得這不可以。
對於吸菸者,我說過,我從來不勸人戒菸。這兩篇東西也無意勸人戒菸。事實上我不勸人任何事,因為能改變自己的只有他自己而已。我在呼籲的只是,不要再增加抽菸人口。不要讓我們的下一代抽菸。希望所有的癮君子終止在我們這一代。希望下一代,包括所有正在抽菸的父親及母親,或者準父親和準母親們,能夠與我有同樣的心願,希望抽菸這行為到你自己為止。而下一代可以活在無菸的台灣,和無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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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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