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碰到的問題 - 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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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人員到達現場

患者家屬表示放棄急救 也說患者曾表示若昏迷"堅決"不急救

91人員除了回報勤指中心 在三聯單給家屬簽名之外

是否有任何法令可以遵循呢

應該這樣說.....91人員有無選擇不急救之權利呢???

雖然三聯單上有簽名 也有回報給勤指中心

但是

萬一 聲稱的"家屬"只是代表少數家屬的發言

甚至家屬根本就不是家屬 只是遠房親戚或是朋友之類的

這樣事後是否有可能被質疑91人員處理過程有所瑕疵呢


病患聲稱昏迷就不急救(案例中是年邁的老人)

那安樂死在台灣並非合法(不知道用安樂死適不適當)

是否有類似像醫院的放棄急救同意書之類呢?????


單純就三聯單簽名(簽名也可亂簽) 以及回報勤指中心

似乎對91人員是一種隱憂



不知道這相關除了緊急醫療法外

有其他法令可以參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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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9-03
沒有 簽了就是簽的人負責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9-06
歐洲某些國家 EMS人員可拒送病人
美系的EMS都不能拒送
歐洲能這樣玩是因為家庭醫學制度很好
Oscar avatarOscar2010-09-06
EMS拒送的 勤指會代為通知家庭醫師
Carol avatarCarol2010-09-07
...簽名的負責 有人簽就可以不送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9-09
目前對DNR的定義有法律的定義了嗎?
純粹好奇一下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9-12
你指的定義是? 病人意識清醒簽署...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09-16
這些的法規嗎?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9-18
其實也沒簽署耶 是根據家屬"轉述"
Ida avatarIda2010-09-22
請 google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Emily avatarEmily2010-09-26
好奇的是 不轉送那誰打電話的?
Hazel avatarHazel2010-09-29
有時家屬之間意見不同
也有時候式改變心意
Eartha avatarEartha2010-09-29
可是有家屬簽名拒送 這樣因該不會有
法律上的問題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10-03
依我的經驗,我都一樣急救,除非家屬出
Mary avatarMary2010-10-03
示DNR給我看
Mary avatarMary2010-10-04
我就碰過兩次OHCA患者,急救到醫院之
Connor avatarConnor2010-10-07
後,家屬才出示DNR,她們也不會怪我們
Zora avatarZora2010-10-12
有做,至少就不會被說沒有作為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10-15
樓上正解~ 如果是原PO這種狀況 若家
屬能夠拿出DNR或是病人的書面表示
Una avatarUna2010-10-16
那就沒問題... 如果都沒有 現在法
律沒有給EMT不施予急救的權利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10-19
如果病人不能為意思表示 依法親屬可
Necoo avatarNecoo2010-10-21
以代替做決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
七條... 問題是這樣做有個前提是要有
病人的兩個醫師確診為末期病人,問題
在於EMT不可能在現場知道過去是否有
Donna avatarDonna2010-10-24
過這樣的診斷.... 所以還是要拿到事
先備好的DNR 對EMT應該較有保障
Oliver avatarOliver2010-10-28
了解 感謝各位前輩的指點^^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11-01
個人是覺得不論如何 還是後送為先
雖然還沒遇過這種案例
Mia avatarMia2010-11-06
可是都拒送了 又後送會不會被罵阿= =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11-08
要嘛就是被家屬罵~ 要嘛就是輸官司後
Freda avatarFreda2010-11-12
被自己家屬罵~ 反正都被罵 二選一囉
Bennie avatarBennie2010-11-14
反正家屬最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11-14
貓主席中肯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