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複檢流程與先後順序? - 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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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民好,小弟想請問關於兵役複檢的流程跟先後順序

其實我從好幾年前就開始有焦慮跟失眠的情形

只是我都是盡量壓下來

直到最近真的被炸到受不了了才去看醫生

醫生有給我Lexapro 跟 Ativan

因為我本身個性很急 什麼事情都會想盡快做好

導致壓力很大 挫敗感也很重

久而久之 對人際關係等方面的處理也變的很差

這也變成我的壓力來源之一

我也不確定自己是否病了

只是最近找醫生求助了

因為之前我體檢已經結束了

甲等體位,抽籤也抽完了

不知道如果是這種情形的話 我應該是要先在目前的醫院(台大醫院)持續治療超過半年

再去鄉公所拿複檢的申請表

還是說要轉去三總治療超過半年(合併or不合併台大那邊的時間?)

才有辦法申請複檢?

還是說我應該先以目前的病歷(未滿半年)去申請複檢

之後持續治療到超過半年才能重新判定呢?

如果複檢的話需要在精神病房住一定時間嗎?

因為我平常很忙很忙很忙(這也是壓力來源)

所以幾乎不可能整個禮拜都在醫院(除非寒暑假吧)

程序應該是

先申請複檢→治療半年→複檢→免役

還是

先治療半年→申請複檢→複檢→免役

上面的順序打的有點亂請見諒...現在的思緒一整個亂...我想我該先吃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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