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yerman1 (Maxwell)》之銘言:
: 我想先搞清楚一點,你是精障者嗎?還有你本身是公務員嗎?開放精障者擔任公務員是大
: 方向的問題,小細節那可以再做限制,你說警察特考本來就有體格檢查,你有沒有聽過一
: 些通過警察特考的基層員警沒有精神疾病而開槍自殺的?這跟罹不罹患精神疾病沒有關係
: !請先搞清楚這點!還有我最想瞭解的是你是通過身心障礙特考還是高普考的公務員,當
: 初有表明自己是精障者嗎?若你只是在公家單位上班的約聘人員,你也可以號稱公務人員
: !還有你大概搞不清楚精神疾病跟精神病與與精神官能症的分別,精神疾病就包括精神病
: 與精神官能症,以前是精神官能症可以當公務員,但是現在是要開放精神病也可以當公
: 務員,因為有些病患可以用藥物控制跟一般人的功能差不多,現在是在吵這個,你說得已
: 經是舊聞了!還有我真的對你不瞭解,我不知道你不是不是病友,若你是社工相關人員的
: 話,病友不需要在意你的話,因為法規是大頭們在決定的,我只是引述權威新聞中央社的
: 報導,你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還有建議你去看美麗境界這部電影,告訴你有人精神分裂
: 還拿諾貝爾經濟獎在大學當教授,你若限制精障者不能當啥職業,你是在限制人家憲法保
: 障的工作權與生存權,那你就違反了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二條,若自己是病友還這樣講,那
: 就更妄自菲薄了!我也幫不了你!
看您說話的方式,就覺得您應過度解讀我的話了-無法容忍不同的意見回文很情緒化。
我覺得您必須冷靜下來好好思考才行。
從閣下以前回文的內容(比如說罵人智障)來看,在重視和諧官場文化會很吃虧。
你想多認識我,知道我的事情,可以去憂鬱症板,有很多在下的文章,也有我的自介。
你去看看我寫的文章,也許你不就不會罵我妄自菲薄了,在此就不贅言了。
你如果覺得我侮辱精神疾病患者,請你去告我。
往往指著鼻子罵人歧視自己的人,反而是自己貶低自己的人,您可以思考一下,
到底是我歧視精神病患者,還是你自己歧視精神病患者。
我本身是一個重鬱患者,目前接受治療中,而且控制的很好。
您說的沒錯, 現在"要"開放精神疾病當公務員了,新聞有報導-但是還沒有。
且"中央社"並不是所謂的權威新聞機關...
立委要修法,還不知道得等幾年,有個機關組織法光是改了兩個字就躺了七年才通過。
你可以對某個立委有信心,但是我對立法委員"們",不會太樂觀。
要開放得等修法通過,而且就算開放了,某些比較特別的機關也不見得願意開缺。
這不是限制工作權和生存權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勝任的問題。
我只是把現實面說出來,請大家不要太樂觀,畢竟那些當官的都很怕出事。
如果控制的好,沒有急性病症產生-考上公職。
沒說的話,沒有人刻意會去查你有沒有精神病史。
長官和同事也不會刻意去提防您。
但是如果控制不好,急性病症發作了-
在新的考績法通過後,精神疾病患者往往就會是不適任的那位。
不管是考前就生病了或是擔任公職以後才生病,長官的心態就是請走人去別的機關。
考上公務員的方式不只有身心障礙特考,還有高普考,地方特考等管道。
身心障礙特考要證明自己是那一種身心障礙,長官絕對會知道。
他們知道同事有精神疾病就是會提防你,這就是公務員職場的文化,不是修法後
就不會被歧視了-歧視是可以藏在心中的。
我會認為
警消、軍人、教育職系、主計職系、審計職系、社福職系、司法機關不太適合開放
不是沒有道理
警消、軍人必須輪班,不正常的作息長久下來對精神科患者其實會有傷害。
但是為了公平起見,長官不可能不叫你上夜班。且軍警有時候會拿到武器-
雖然自稱控制的很好,但是長官還是會怕你出事。
主計、審計、出納
因為牽涉財務和金錢的問題。有時得面臨到極大的工作壓力。
別說公務機關能接受了,就是一般公司看到履歷上有精神科就醫紀錄也無法接受。
社會福利、社會工作、教育職系
必須面對社會上許許多多不同的人和突發的狀況 - 比如最近的曹小妹事件
且人力上一直不足,一個人要面對幾百個個案,並不是精神科疾病患者不能從事
這方面的工作,但是真的不太適合。
司法官檢察官等要增加口試,以官員的心態來說 - 不會讓精神疾病患者通過的。
因為我國的司法有很多需要自由心證裁決的地方,弄不好有可能侵犯到人權。
我個人覺得,修法固然是修了,雖然
"對病情穩定者,不得以曾罹患精神疾病為由,拒絕就學、應考、僱用或予其他不公平
的待遇。"
但是長官的主觀心態上,配合新的考績法,一定會想辦法逼退精神疾病患者-
病情穩不穩定,沒有人敢保證...
就算不逼退,也會處處防著精神病患者,不會讓精神疾病患者在他的屬下工作,尤其
是我上面列舉的幾種機關。
這是我在擔任公職期間看到的,別說精神疾病患者了,就算是精神官能症長官也不會
讓你阻礙到他的升官之路的-就算只是可能而已。
現實很殘酷,也許有些病友聽了會很不高興,如果真的考上公職,最好自己要想清楚
,這個工作會不會讓您病症更嚴重更不好控制。在執行公務的時候隨時問一下自己,
是不是感覺很不好,不能太過勉強而引發出急性症狀-如果真的無法承受,到不如
不要作,公務員現在沒那麼好作,新的考績法過後會更難作,請自行評估。
--
================================================================
GIRORO :
Natsumi MY love
Kiss me tender and hold me tight
forever forever forever ......................................
================================================================
--
: 我想先搞清楚一點,你是精障者嗎?還有你本身是公務員嗎?開放精障者擔任公務員是大
: 方向的問題,小細節那可以再做限制,你說警察特考本來就有體格檢查,你有沒有聽過一
: 些通過警察特考的基層員警沒有精神疾病而開槍自殺的?這跟罹不罹患精神疾病沒有關係
: !請先搞清楚這點!還有我最想瞭解的是你是通過身心障礙特考還是高普考的公務員,當
: 初有表明自己是精障者嗎?若你只是在公家單位上班的約聘人員,你也可以號稱公務人員
: !還有你大概搞不清楚精神疾病跟精神病與與精神官能症的分別,精神疾病就包括精神病
: 與精神官能症,以前是精神官能症可以當公務員,但是現在是要開放精神病也可以當公
: 務員,因為有些病患可以用藥物控制跟一般人的功能差不多,現在是在吵這個,你說得已
: 經是舊聞了!還有我真的對你不瞭解,我不知道你不是不是病友,若你是社工相關人員的
: 話,病友不需要在意你的話,因為法規是大頭們在決定的,我只是引述權威新聞中央社的
: 報導,你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還有建議你去看美麗境界這部電影,告訴你有人精神分裂
: 還拿諾貝爾經濟獎在大學當教授,你若限制精障者不能當啥職業,你是在限制人家憲法保
: 障的工作權與生存權,那你就違反了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二條,若自己是病友還這樣講,那
: 就更妄自菲薄了!我也幫不了你!
看您說話的方式,就覺得您應過度解讀我的話了-無法容忍不同的意見回文很情緒化。
我覺得您必須冷靜下來好好思考才行。
從閣下以前回文的內容(比如說罵人智障)來看,在重視和諧官場文化會很吃虧。
你想多認識我,知道我的事情,可以去憂鬱症板,有很多在下的文章,也有我的自介。
你去看看我寫的文章,也許你不就不會罵我妄自菲薄了,在此就不贅言了。
你如果覺得我侮辱精神疾病患者,請你去告我。
往往指著鼻子罵人歧視自己的人,反而是自己貶低自己的人,您可以思考一下,
到底是我歧視精神病患者,還是你自己歧視精神病患者。
我本身是一個重鬱患者,目前接受治療中,而且控制的很好。
您說的沒錯, 現在"要"開放精神疾病當公務員了,新聞有報導-但是還沒有。
且"中央社"並不是所謂的權威新聞機關...
立委要修法,還不知道得等幾年,有個機關組織法光是改了兩個字就躺了七年才通過。
你可以對某個立委有信心,但是我對立法委員"們",不會太樂觀。
要開放得等修法通過,而且就算開放了,某些比較特別的機關也不見得願意開缺。
這不是限制工作權和生存權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勝任的問題。
我只是把現實面說出來,請大家不要太樂觀,畢竟那些當官的都很怕出事。
如果控制的好,沒有急性病症產生-考上公職。
沒說的話,沒有人刻意會去查你有沒有精神病史。
長官和同事也不會刻意去提防您。
但是如果控制不好,急性病症發作了-
在新的考績法通過後,精神疾病患者往往就會是不適任的那位。
不管是考前就生病了或是擔任公職以後才生病,長官的心態就是請走人去別的機關。
考上公務員的方式不只有身心障礙特考,還有高普考,地方特考等管道。
身心障礙特考要證明自己是那一種身心障礙,長官絕對會知道。
他們知道同事有精神疾病就是會提防你,這就是公務員職場的文化,不是修法後
就不會被歧視了-歧視是可以藏在心中的。
我會認為
警消、軍人、教育職系、主計職系、審計職系、社福職系、司法機關不太適合開放
不是沒有道理
警消、軍人必須輪班,不正常的作息長久下來對精神科患者其實會有傷害。
但是為了公平起見,長官不可能不叫你上夜班。且軍警有時候會拿到武器-
雖然自稱控制的很好,但是長官還是會怕你出事。
主計、審計、出納
因為牽涉財務和金錢的問題。有時得面臨到極大的工作壓力。
別說公務機關能接受了,就是一般公司看到履歷上有精神科就醫紀錄也無法接受。
社會福利、社會工作、教育職系
必須面對社會上許許多多不同的人和突發的狀況 - 比如最近的曹小妹事件
且人力上一直不足,一個人要面對幾百個個案,並不是精神科疾病患者不能從事
這方面的工作,但是真的不太適合。
司法官檢察官等要增加口試,以官員的心態來說 - 不會讓精神疾病患者通過的。
因為我國的司法有很多需要自由心證裁決的地方,弄不好有可能侵犯到人權。
我個人覺得,修法固然是修了,雖然
"對病情穩定者,不得以曾罹患精神疾病為由,拒絕就學、應考、僱用或予其他不公平
的待遇。"
但是長官的主觀心態上,配合新的考績法,一定會想辦法逼退精神疾病患者-
病情穩不穩定,沒有人敢保證...
就算不逼退,也會處處防著精神病患者,不會讓精神疾病患者在他的屬下工作,尤其
是我上面列舉的幾種機關。
這是我在擔任公職期間看到的,別說精神疾病患者了,就算是精神官能症長官也不會
讓你阻礙到他的升官之路的-就算只是可能而已。
現實很殘酷,也許有些病友聽了會很不高興,如果真的考上公職,最好自己要想清楚
,這個工作會不會讓您病症更嚴重更不好控制。在執行公務的時候隨時問一下自己,
是不是感覺很不好,不能太過勉強而引發出急性症狀-如果真的無法承受,到不如
不要作,公務員現在沒那麼好作,新的考績法過後會更難作,請自行評估。
--
================================================================
GIRORO :
Natsumi MY love
Kiss me tender and hold me tight
forever forever forever ......................................
================================================================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