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大串討論,我也心癢癢的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以下是個人淺見,還請大家多指教與批評。
其實我覺得精神疾病患者跟一般人沒有什麼不一樣。
他們也是可以融入這社會當中。關鍵就在一般人願不願意接受他們這一群的人。
他們因為在長時間承受極大壓力或者是因為某一重大事件的變遷或其他因素而引發精神
疾病。
可是只要經過藥物治療或電療,他們的「疾病」可能就會好轉
但針對某些「症狀」可能永遠存在。
這些症狀可能是愛花錢、罵人、性慾高、愛打扮等等,也有大家最了解的幻聽、幻視以及
各種類的妄想。
治療團隊需要的是幫助精神疾病患者阻止疾病在繼續惡化下去或者使其病患恢復日常生
活自理功能。
社會大眾需要做的只需要把它們當作是正常人就好了。不要對他們投以異樣的眼光。
不知道,這樣對到原PO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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