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一個月前我去皮膚科診所看診
那時我的腳、手都有傷口(快癒合了),傷口旁邊有大片面狀的濕疹(很癢),
顏色是鮮紅的顏色,且範圍有再擴張的驅勢
醫生說:「是濕疹」
醫生說:「如果要快點好的話,就開含"類固醇"的藥,但因為我本身是糖尿病患者,
所以就不敢開這個藥,改開另一種藥,只是好的成效較慢。」
回家擦了幾天,我的濕疹有消退許多且不癢了,但持續再擦幾天,
發現還是有淡淡色素沉澱(與旁邊沒濕疹的皮膚有色差),一直都沒改善、沒淡化
現在變成頸部下面很癢,有紅點(不確定是不是濕疹)
我平常洗完澡,肌膚有擦保濕乳液,不然皮膚會因乾燥易乾裂而起癢的
我現在想請問的事:
1.要如何有效消退濕疹的淡斑(色素沉澱,且目前已不癢)?
還是它會自動慢慢消退,不會說那個疤會一直留在那邊?
要擦什麼藥?除疤的藥行不行?
2.濕疹好了會移轉到其它皮膚部位嗎?這樣算正常嗎?
3.皮膚上有濕疹時,平時飲食有哪些要注意?
註:我看了2個診所醫生,但現在濕疹的情況一直停留在原地,
所以才想請問版友或有此經驗的人,歡迎提供一些意見,在此我先說聲「謝謝」
~\(^ ^\)(/^ ^)/~
--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