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去年2014年8月被診斷罹患乳癌一期,
開刀後不須接受化療,只要完成電療及荷爾蒙治療即可
所以每個月都要回醫院打針加拿抗癌藥(30天)--打針3年,吃藥5年
我原則是掛禮拜六的診,但是醫生每個月都會有一個禮拜六請假(日期不定)
如果我剛好遇上醫生請假的時候,
就勢必得在平常上班日白天回醫院打針拿藥(晚上沒有診)
之前我都在準備國考,所以不成問題
但是現在國考考完了,考量荷包,一定得找工作了
現在問題來了~~我在找工作的時候要告知我曾罹患癌症嗎?
如果不告知,到時如果要請假怎麼辦?(最糟的狀況是每個月都要請半天)
我現在很掙扎,麻煩大家給我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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