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路上撿到病人 - 緊急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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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常在各大急救板,消防板,醫療相關體系會有這種討論


"在非勤務狀態遇見病患,你是否會施予援手?"


結論有7~8成會是負面的結論


"我有表哥被告" "家屬反咬我爸一口" "相關筆錄鑑驗非常麻煩"

"法律不保護你" "急救失敗判你兩年" "病人變植物人家屬認為都是你的錯"

(但也相當神奇的,我甚少板友的親身體驗,都是他朋友家人親戚的經歷)


成為消防役後

應該說,學會緊急救護後,可能是因為過於帶賽,時常在路上就遇到車禍,急病


我也從不吝嗇的會伸出援手

直到救護車來,甚至跟救護車到醫院協助交接(視學長的專業度而定)


至今,還沒有遇過任何的法律問題



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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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7-03-15
如果我不扣安全帶出去飆車,至今還沒被告發過,就沒問題?
Hedwig avatarHedwig2007-03-17
總之還是鼓勵以保護自己為優先,其他願意做多少就作多少吧
Bennie avatarBennie2007-03-21
我都幫病人打119,我是不怕被告啦,因為我什麼駕照都沒有 XD
還有遇過病人要我幫他聯絡家屬的,警察留個電話意思一下的
Kumar avatarKumar2007-03-24
你有穿制服的話問題的確比較小 ,不然建議你多存點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