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文內的精神病鑑定過程有無問題? -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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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聽來的案例,

路人甲於軍中想辦精神方面的驗退,

於是到醫院去鑑定,

但是心理師當面看過路人甲後,並沒有幫路人甲做鑑定,

醫師面談後也不認為路人甲真的夠資格驗退,就把他趕走,

但是在病歷上寫下:疑似精神病、疑似器質性精神病、疑似憂鬱症。


請問這樣的作法算正常程序嗎?

或者說醫師這樣寫到底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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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難買早知道,
萬般無奈想不到,
寧可保障先做高,
莫在事後才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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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2-04-18
沒什麼問題吧 如果要確定診斷要符合DSM-IV診斷準則
這些疾病都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追蹤才能下診斷
Doris avatarDoris2012-04-19
疑似就表示還沒確診..沒確診怎麼驗退..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4-22
通常精神科疾病要開診斷書至少也要追蹤半年以上 半年後也
差不多要退伍
Iris avatarIris2012-04-23
除非有嚴重的精神科症狀 不然就只是疑似而已 憂鬱症 噪症
Lucy avatarLucy2012-04-25
每個人都會有 看程度多寡有達到送醫的標準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4-27
要達到驗退那種程度 至少都是那種病症嚴重到要住院3個月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4-29
以上的 才符合吧 不然早上去看醫生被診出嚴重憂鬱症
下午跑出去看電影笑呵呵這是憂鬱症嗎?
Hardy avatarHardy2012-04-29
所以這種情況寫個疑似是普遍的作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