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得否攜帶病人病歷去尋求第2醫囑?( - 抗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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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歲數60初)前幾日腹痛 肚子不舒服
經住院檢查後發現腹水 今日確診胃癌
期數醫師表示至少3期 腫瘤在胃上半部
位置不是很好

現在在屏東地區醫院住院中
想請問是否可以在報告出來後(還沒出來)
在病人本人不去的狀況下
由親屬帶病歷去高雄醫學中心尋求第2醫師意見?
目前傾向至高雄長庚或榮總
(因病人現在也不太舒服 想說盡量別一直移動)
或者有更快速的方式嗎?

另,是否有推薦的高雄地區胃癌領域醫師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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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12-06
如果病人不去,你要把你原醫院的就醫病歷、檢查報
告(結果+影像光碟)全部拷貝帶去給第二意見的醫生
,然後你也要知道你原醫生的對接下來治療的建議,
然後把你要問的紀錄下來,才不會有忘記問的狀況
Agatha avatarAgatha2020-12-09
我是建議也要讓病人本人了解治療方向,或許可以利
用視訊(你去診間時,詢問醫生可否開視訊),然後
盡快決定方向,如果不知道有哪些資源,可以搜我的I
D,可以看看裡面有哪些你可以用的資源
Olivia avatarOlivia2020-12-09
高醫消化外科,王照元醫師
Annie avatarAnnie2020-12-13
非常感謝 !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12-16
胃癌應該是要找高雄長庚的陳彥仰主任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