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箋拿藥期限? - 醫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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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唷

若是藥還沒吃完,你一樣要在藥單期限內交予藥局調劑

不管你是一般處方還是慢性處方

超過時限的話,處方箋無效,須重新開立

那是以用藥不中斷為原則

若過期請至原來診所或醫院就診囉

※ 引述《PennyYao (SherlockHouse)》之銘言:
: 您好,想請問一下
: 處方籤上有10天「建議調劑」的期限
: 假如病人之前沒有按時吃藥
: 前一次的藥還沒吃完
: 那麼可以超過「建議調劑」期限再把處方箋拿去藥局嗎?
: 例如:處方箋上的建議調劑是2013/01/15~2013/01/25
: 那可以1/25後幾個禮拜再把處方箋給藥局嗎?
: 還是一定要在期限前(間)交給藥局?超過日期就不能用?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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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1-14
謝謝解答,今天把處方箋拿到藥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