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大家,老婆的妹妹在英國唸書,忽然發生了精神疾病。
目前老婆與岳母都到英國當地了,但現階段遇到一個問題,當地醫生有提到有可能會有28
天的觀察期,在這中間醫院將不會讓病患離開醫院,這就表示短時間可能無法離開英國回
台灣治療。
由於老婆跟岳母無法一直長時間待在英國照料,因此請教大家,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讓
醫生將病患居留於英國,可以盡快的帶回台灣。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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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老婆與岳母都到英國當地了,但現階段遇到一個問題,當地醫生有提到有可能會有28
天的觀察期,在這中間醫院將不會讓病患離開醫院,這就表示短時間可能無法離開英國回
台灣治療。
由於老婆跟岳母無法一直長時間待在英國照料,因此請教大家,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讓
醫生將病患居留於英國,可以盡快的帶回台灣。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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