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終於承認大麻能殺死癌細胞 - 化療
By Rosalind
at 2015-11-12T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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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5
由政府委託的聯邦研究團隊證明,大麻(cannabis)有”不可接受的醫療用途”,這可能無意間讓資訊被洩漏,其揭露大麻實際上如何殺死癌細胞。
由倫敦聖喬治大學(St. George’s University)科學團隊所進行的研究發現,在大麻中含有兩個最普遍的大麻素。Herbal Dispatch的Mike Adams表示:四氫大麻酚(THC)和大麻二酚(CBD),能減弱癌細胞的活力和讓它們更容易受到化療影響。
去年,這個研究發表在分子癌症治療(Molecular Cancer Therapies)醫學期刊上,詳細說明當這些特殊的大麻素與化療結合使用時,腦癌致命多樣性的大幅減少。
首席研究員Dr. Wai Liu,在2014年11月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專欄中寫道,”我們已經證明大麻素在治療成人身上最具侵略性的癌症中,能發揮作用。結果是有希望的…它提供突破神經膠質瘤(glioma)[腫瘤]的方法並拯救更多生命”。
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報告表示:”最近的動物試驗已證實大麻可殺死一定的癌細胞,且可減小其他癌細胞的大小。從一項動物試驗證據顯示,從整株大麻所萃取的大麻素可縮小其中一種最嚴重的腦瘤。老鼠研究顯示,當與放射線一併使用,可增加放射線殺死癌細胞的效果”。
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的新發現,專業用途地位格外令人好奇,考慮到此報告的揭露,緊接於最近提交給國會和眾議院的提案之後,該法案試圖將大麻醫療在全國層級合法化。這個被稱做照顧者法案(CARERS Act)的提案,試圖將大麻從一級管制藥物(Schedule I)降至二級(Schedule II),使其在聯邦政府眼中做為可接受的醫療形式時更有彈性。
此外,此提案也會將非令人興奮化合物的大麻二酚盆栽植物(cannabidiol),從列管物質管理法中移除,允許在沒有違反聯邦法規下,在各州間分配。
隨著1970通過的列管物質管理法(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大麻列屬於一級管制藥物,將大麻歸類為高度濫用、無醫療用途、及沒有醫療監督下使用具有危險性。
基本上,此聯邦研究否定大麻屬於一級管制藥物。這是否意味著改革會比我們當初想像還更快?
敬請期待大麻改革的最新消息。
http://hssszn.com/?p=6859
http://www.collective-evolution.com/2015/04/15/the-us-finally-admits-cannabis-kills-cancer-cells/
http://herbaldispatch.com/federal-government-unwittingly-admits-cannabis-kills-ca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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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委託的聯邦研究團隊證明,大麻(cannabis)有”不可接受的醫療用途”,這可能無意間讓資訊被洩漏,其揭露大麻實際上如何殺死癌細胞。
由倫敦聖喬治大學(St. George’s University)科學團隊所進行的研究發現,在大麻中含有兩個最普遍的大麻素。Herbal Dispatch的Mike Adams表示:四氫大麻酚(THC)和大麻二酚(CBD),能減弱癌細胞的活力和讓它們更容易受到化療影響。
去年,這個研究發表在分子癌症治療(Molecular Cancer Therapies)醫學期刊上,詳細說明當這些特殊的大麻素與化療結合使用時,腦癌致命多樣性的大幅減少。
首席研究員Dr. Wai Liu,在2014年11月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專欄中寫道,”我們已經證明大麻素在治療成人身上最具侵略性的癌症中,能發揮作用。結果是有希望的…它提供突破神經膠質瘤(glioma)[腫瘤]的方法並拯救更多生命”。
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報告表示:”最近的動物試驗已證實大麻可殺死一定的癌細胞,且可減小其他癌細胞的大小。從一項動物試驗證據顯示,從整株大麻所萃取的大麻素可縮小其中一種最嚴重的腦瘤。老鼠研究顯示,當與放射線一併使用,可增加放射線殺死癌細胞的效果”。
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的新發現,專業用途地位格外令人好奇,考慮到此報告的揭露,緊接於最近提交給國會和眾議院的提案之後,該法案試圖將大麻醫療在全國層級合法化。這個被稱做照顧者法案(CARERS Act)的提案,試圖將大麻從一級管制藥物(Schedule I)降至二級(Schedule II),使其在聯邦政府眼中做為可接受的醫療形式時更有彈性。
此外,此提案也會將非令人興奮化合物的大麻二酚盆栽植物(cannabidiol),從列管物質管理法中移除,允許在沒有違反聯邦法規下,在各州間分配。
隨著1970通過的列管物質管理法(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大麻列屬於一級管制藥物,將大麻歸類為高度濫用、無醫療用途、及沒有醫療監督下使用具有危險性。
基本上,此聯邦研究否定大麻屬於一級管制藥物。這是否意味著改革會比我們當初想像還更快?
敬請期待大麻改革的最新消息。
http://hssszn.com/?p=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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