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又被污名化 - 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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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yamamoto (微風吹過山巔)》之銘言:
: 兇手六年前殺害未成年小姊妹
: 判十二年服刑後假釋六年
: 這週又殺害檳榔西施
: 嫌犯自稱有精神疾病...-.-
: 精神疾病又要被污名化了~
: 這次如果他逃過被判死刑
: 我就吃下我的筆電

根據各家新聞報導彙整

這個兇手當兵時就因為自殺驗退

第一次殺人,一審送台大醫院鑑定是「心神喪失」,可以判無罪

但法官不相信,又送台北榮總鑑定,改成「精神耗弱」,所以判無期徒刑

上訴到高院,發回更審

更一審送桃園療養院鑑定「沒有精神疾病」,維持無期徒刑原判

但到了高院又發回

更二審改成十六年

更三審改成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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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走了,再也沒有人見過她。聽說有人在紐西蘭看見她在那裏
快樂的蹦蹦跳跳。也有人見到她在復活島與大溪地之間游泳。
)) (fb: http://www.facebook.com/Dr.Sheepin )
當然,那都是傳說,羊怎麼會游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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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0-10-26
所以到底是!?
Eden avatarEden2010-10-30
我也看不懂@_____*
Lily avatarLily2010-11-01
羊姊對於污名化與司法體系的悲傷。
Oscar avatarOscar2010-11-04
到底有沒有精神疾病..我實在搞不懂法院那些大人
Olga avatarOlga2010-11-04
所以是反社會型人格嗎??? 不算精神疾病XD
Jack avatarJack2010-11-07
結論病情愈來愈輕 刑也愈判愈輕?
Eden avatarEden2010-11-08
遇到減刑 又減一半變成六年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11-12
就是高院一直發回,審到滿意為止,對照之前的古董案...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11-16
這樣也不錯ㄚ 算另類的無期徒刑??
Olga avatarOlga2010-11-19
羊大 是最高院發回唷 高院負責更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