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驗配未經核可販售 小心觸法 -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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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經在地攤或是商店配過眼鏡嗎?

你知道從明年1月1日開始衛生署,

已將視力矯正用的"有度數鏡片"納入第一級醫療器材管理,

業者必須要向衛生局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才可公開販售,

簡單說,驗配眼鏡已經算是醫療行為,需經眼科醫師驗光,列入醫師所開處方。

所以大家要注意囉!

眼睛是我們人體器官最重要的靈魂之窗

現在開始配眼鏡還是要尋求專業醫師

才不會因為戴了非法驗配的眼鏡而讓眼睛受傷喔~



今日最 HOT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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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藥商執照賣矯正鏡片 罰3至15萬 〔2010/08/18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


路邊攤商、網路拍賣業者販售老花眼鏡的行為,明年元旦起將走入歷史。

由於老花眼鏡價格不菲,不少老人家會在路邊攤、夜市撿便宜買一副幾百甚至幾十元的老
花眼鏡,但這類產品品質堪慮。衛生署公告明年一月一日起,這類沒有藥商執照的業者,
將不能再販售有度數的視力矯正鏡片,否則將依藥事法處以三到十五萬元罰鍰。

此外,拍賣網路也是便宜老花眼鏡的集散地,不過明年起同樣不能再賣,因為衛生署完全
禁止醫療器材上網販售,就算是有藥商執照的眼鏡行也不能賣,一般民眾更不能轉售自家
二手眼鏡,否則除違反藥事法外,還會涉及違法醫療廣告的問題。

衛生署近日公告將視力矯正用的有度數鏡片納入第一級醫療器材管理,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近視、遠視、散光、老花眼鏡等都在納管範圍內,包括具前述矯正功能的有度數太陽眼
鏡,屆時,這些矯正鏡片都應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

但衛生署官員強調,未來當成醫療器材的是矯正鏡片,而不是眼鏡架,鏡架的販售還是不
受限制。至於游泳、滑雪、壁球等防護用與運動用的有度數護目鏡,因不是供日常生活配
戴用的鏡片,也不以醫療器材列管。

根據衛生署新公告,眼鏡製造、輸入業者,必須要向衛生局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至於販
賣業者,則須領得藥商許可執照。由於路邊攤商、夜市商家、三十九元商店因不太可能申
請藥商執照,若無照就不能販售矯正眼鏡。

衛生署指出,目前常見的眼鏡販售、輸入業者,無論是眼鏡進口商、眼鏡行、量販店、
連鎖藥妝店等,都應該儘速向所在地衛生局申請醫療器材販賣業、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由於隱形眼鏡早就當成醫療器材管理,因此目前有販售隱形眼鏡的眼鏡販售業者,幾乎不
受影響。



=本院眼科附設眼鏡驗配=

1.專配高度近視散光、高度遠視老花
2.漸進多焦鏡片、兒童近視控制鏡片
3.視力保健、眼壓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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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限度數600度、散光200度以內)


原文出處:http://taipowerclinic.pixnet.net/blog/post/1252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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