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醫療基金會醫療費用補助資訊 - 抗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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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訊息給家中有18歲以下罹患急、重症之兒童

財團法人瑞信兒童醫療基金會
http://www.raising.org.tw/Sys_Show.asp?id=6

壹、宗旨

財團法人瑞信兒童醫療基金會本於「改善醫療環境、照顧台灣兒童、幫助有急需的孩
子及其家庭」,擬訂急、重症病童補助辦法,說明如下:



貳、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及對象:

1.由醫療院所之醫師或社工提出申請

2.病童住院期間或出院後30天內(病童仍在世)向本會提出



二、補助對象及範圍:

1. 十八歲(含)以下,罹患急、重症之兒童

2. 補助內容為維持生命所必需之治療、藥物及手術等醫療費用,不包含營養品及生活
扶助

3. 因家境貧困,扣除健保給付、其他保險、其他補助之外的自付額仍無法支付,基金
會給予補助,不限任何疾病

4. 補助金額直接撥付醫院帳戶抵扣醫療費,不給付個案

5. 補助額度因醫療費用及案家經濟狀況、償付能力予以核定



三、申請文件

1. 財團法人瑞信兒童醫療基金會補助申請表(由負責轉介人員填寫)【見附件1】

‧ 醫師診斷書(由病童主治醫師於申請表內書明病症及治療方式)

‧ 社工評估表(說明家屬經濟狀況,可以院內社工評估表替代)

2. 補助款建議書(說明保險及其他補助狀況,並建議補助項目及金額提供本會參考)
【見附件2】

3. 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財產證明

4. 住院開銷明細(證明醫療費用繳付之情況);若是申請造血幹細胞移植補助二萬元
者,則無需提供財產狀況與住院開銷明細

5. 戶籍謄本(以證明申請人與病童之關係)

6. 補助款項核撥方式(說明款項核撥方式,如匯款或郵政劃撥…等)

四、核銷文件

1. 醫院開立正式收據,內載明個案姓名、補助款金額及用途。

2. 二萬元慰問金補助,以支票給付個案家屬,年底由本會報所得扣繳

3. 補助證明書(醫院社工/個案/本會三方會簽)

4. 個案紀錄及照片存檔



叁、補助病症說明

不限任何疾病,屬急、重症範圍皆可申請,以下為目前經常申請的病症

一、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補助:

1. 已經進入移植程序者,得申請二萬元慰問金,無須提供財產證明及住院開銷明細。


2. 家境清寒之病童,依個案狀況提高補助金額。



二、長期自費藥物補助:

1. 限於家境貧窮之急、重症之病童,其所患之疾病必須使用長期自費藥物

2. 所有申請皆須經本會聘請之醫師代表審核同意後方可補助。

3. 申請長期使用之個案,一次以半年為限,依家庭情況衡量補助金額

4. 第二次申請長期使用者,請主治醫師提供病人半年使用狀況報告,作為下次審核的
依據。



三、其他醫療費用補助:

1. 醫療過程中必要性藥物費用、手術、治療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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