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助的家庭有酗酒的爸爸 - 精神疾病
By Robert
at 2009-02-07T03:30
at 2009-02-07T03:3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ukeC (Sweet November)》之銘言:
: ※ 引述《bod58812010 (寒夜之哀傷)》之銘言:
: : 臨時保護令不用上法院
: 但原po怕的是父親知道後仍會記仇
: 這是情緒上的壓力,比較難克服
: 也是他們比較難作出決定的一個障礙
: 所以還是要看他們全家能否接受最壞的打算
SO! 所以保護令是用來壯膽+威嚇父親+方便後續處遇人員使用
: : 也就是說房子在爸爸名下是吧
: : 強制就醫(不是戒酒)只須負擔伙食費,其他錢國家出
: 強制"送"醫,不用錢
: 但是強制送醫後是否能強制住院則需精神科專科醫師的評估
: 純酒癮的個案,沒有精神病症狀,沒有自傷或傷人之虞的個案,並不會被強制住院
: 以原po寫的內容來看,未必達到此標準
: 可能連進賭場的門票都沒有......
請看原文內容...
多年酗酒~除非真的酒品太差 不然看文中敘述干擾破壞的程度
很難不去懷疑是否已經有酒精性精神病的可能
至少我看過的酒品爛的酒空也不曾有鬧到這樣
所以門票的資格...也許是可以留院觀察的
這就交給當天的DR去判斷囉
: : 也許就像你說的 "送醫是場賭博"
: : 了解你家庭經濟狀況不好,但這場賭博有沒有價值呢?
: : 答案是"有的" 在這次就醫中你可以尋求很多的資源來協助介入
: : 並換取時間 整理家當..準備搬家= =
: : 以及...最重要的賭一個有可能妳爸狀況變好的機會(這的確還蠻機率的)
: 即使能強制住院治療後,這個可能性仍不大
: 畢竟個案是被強制,而非自己認清自己的問題,也沒動機改變自己
所以住院是為了在爭取時間 爭取資源...目的不在治療
(醫院有時像托兒所= =a)
: : 這也是為了最壞的打算作伏筆..就是"離婚"
: : 妳母親有工作能力 離婚後自成一戶 就不會有父親的財產及蓋章問題
: : 也就是可以申請相關社會福利
: : 而保護令可以用來嚇止父親的騷擾,也可以讓警員行事更為方便
: : 順道一問..."強制戒酒"不是聽說法案胎死腹中嗎???
: : 北市有此措施????
: 請高手來回答吧
: 就我所知,目前沒有
: 希望有高手來update一下資訊
: 羊大所說的法院判決強制就醫是有的
強制就醫或強制精神鑑定
不過手頭上看過的案子也許是特例...結局都很不了了之
: 不過目前都還是個案處理,不是每個檢察官都有這種概念的
: 所以在起訴書上就不會提到
: 要再看法官的判決
: 並不是普遍的作法
: 但若有家暴,或許可以請求法官作此判決
: 或是他違反家暴令後,再對家人有搔擾時,可以提出告訴(傷害罪,妨害自由等..)
願意告家暴的妻子畢竟還是少數阿....先來張臨時保護令試試效果先
: 再由法官判決
: 但也得遇到好的醫療機構來治療他
真的不用從法院在繞回醫院........有沒有病該不該住院
請果斷一次 在爸爸又開始破壞 吵鬧的時候打119或110送醫一次試試看
請指定送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其他的...就交給命運來決定吧
--
: ※ 引述《bod58812010 (寒夜之哀傷)》之銘言:
: : 臨時保護令不用上法院
: 但原po怕的是父親知道後仍會記仇
: 這是情緒上的壓力,比較難克服
: 也是他們比較難作出決定的一個障礙
: 所以還是要看他們全家能否接受最壞的打算
SO! 所以保護令是用來壯膽+威嚇父親+方便後續處遇人員使用
: : 也就是說房子在爸爸名下是吧
: : 強制就醫(不是戒酒)只須負擔伙食費,其他錢國家出
: 強制"送"醫,不用錢
: 但是強制送醫後是否能強制住院則需精神科專科醫師的評估
: 純酒癮的個案,沒有精神病症狀,沒有自傷或傷人之虞的個案,並不會被強制住院
: 以原po寫的內容來看,未必達到此標準
: 可能連進賭場的門票都沒有......
請看原文內容...
多年酗酒~除非真的酒品太差 不然看文中敘述干擾破壞的程度
很難不去懷疑是否已經有酒精性精神病的可能
至少我看過的酒品爛的酒空也不曾有鬧到這樣
所以門票的資格...也許是可以留院觀察的
這就交給當天的DR去判斷囉
: : 也許就像你說的 "送醫是場賭博"
: : 了解你家庭經濟狀況不好,但這場賭博有沒有價值呢?
: : 答案是"有的" 在這次就醫中你可以尋求很多的資源來協助介入
: : 並換取時間 整理家當..準備搬家= =
: : 以及...最重要的賭一個有可能妳爸狀況變好的機會(這的確還蠻機率的)
: 即使能強制住院治療後,這個可能性仍不大
: 畢竟個案是被強制,而非自己認清自己的問題,也沒動機改變自己
所以住院是為了在爭取時間 爭取資源...目的不在治療
(醫院有時像托兒所= =a)
: : 這也是為了最壞的打算作伏筆..就是"離婚"
: : 妳母親有工作能力 離婚後自成一戶 就不會有父親的財產及蓋章問題
: : 也就是可以申請相關社會福利
: : 而保護令可以用來嚇止父親的騷擾,也可以讓警員行事更為方便
: : 順道一問..."強制戒酒"不是聽說法案胎死腹中嗎???
: : 北市有此措施????
: 請高手來回答吧
: 就我所知,目前沒有
: 希望有高手來update一下資訊
: 羊大所說的法院判決強制就醫是有的
強制就醫或強制精神鑑定
不過手頭上看過的案子也許是特例...結局都很不了了之
: 不過目前都還是個案處理,不是每個檢察官都有這種概念的
: 所以在起訴書上就不會提到
: 要再看法官的判決
: 並不是普遍的作法
: 但若有家暴,或許可以請求法官作此判決
: 或是他違反家暴令後,再對家人有搔擾時,可以提出告訴(傷害罪,妨害自由等..)
願意告家暴的妻子畢竟還是少數阿....先來張臨時保護令試試效果先
: 再由法官判決
: 但也得遇到好的醫療機構來治療他
真的不用從法院在繞回醫院........有沒有病該不該住院
請果斷一次 在爸爸又開始破壞 吵鬧的時候打119或110送醫一次試試看
請指定送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其他的...就交給命運來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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