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去交接 - 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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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辭職那天就把能趕快
讓下一個人做的事情交出去
主管叫我隔天去公司交接

但我隔天復發,沒辦法去
拖了三天,今天終於去交接
但交接欄主管說她不蓋
等於我的手續沒跑完

回到家收到公司寄的存證信函
說我7天內要辦離職手續
還有要協調因為我產生的延誤還有商譽問題


我跟總經理說能不能把這個月我的薪水付延誤
(11月上班8天)
但她還沒回

生病復發還碰到會被告的事
整個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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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20-11-21
拍拍,幫你簡單查了一下相關的資料,放寬心吧..先不
要自己嚇自己喔~~
1.公司不能主張你沒有交接就不給你薪水。
2.如果要跟你求償是公司要舉證,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
,也不能直接從薪水裡扣。舉證,尤其是商譽,是很難
的事。
3.一般來說實務上認定,離職日,公司把你退保的那一
天,就視同公司已經承認你交接完成了。
大概簡單這三點,希望你沒事~~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11-22
樓上解釋得清楚實用~推一個~不要被不懂的主管或故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1-25
意嚇你就退了 別怕
Gary avatarGary2020-11-28
謝謝你們!!!
Rae avatarRae2020-11-29
推eternal 大大 完全正確完全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