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3歲,一個人在台北租屋工作。我先生,一個人在新竹租屋工作。
去年12月登記結婚,預計於6/1屏東及6/23高雄補請宴客。
但這時,上天開了我一個玩笑........
早在民國93年前,我的右乳接近乳頭有一大腫塊,預估大約2cm。
因我奶奶及阿姨都是乳癌過世的,
所以當下我也覺得應該我也得了吧!
於是我第一次接觸耕莘醫院乳症科冉醫師。
當時,他先幫我排了超音波,看了超音波報告後告訴我有一條血管通過,
無法判定為良性惡性,但原則上良性腫瘤不太會有血管。要開刀取出切片
確診。於是,當年我以為自己得乳癌,來這個版做了一些功課,也已經要
一個人承擔面對未來的治療。幸好,答案是令人開心的。
去年11月時,我左胸下緣有莫名的抽痛,痛到一整個晚上沒辦法睡。
但我以為是經期或又是良性的,也就沒再理會。
一直到今年四月中,婚期訂了,想說也順便做個檢查,就當是要給我老公一個
健健康康的老婆。再度掛號冉醫師,冉醫師聽了我的自訴,觸診後,判定大概
為脂肪瘤,為了保險還是叫我排了乳房超音波,還告訴我,這個不急,等經期
結束後再去照。為此,我還找了很多乳癌的資料,因為會痛,所以我就放心了。
超音波排到上星期四,檢查期間我大概看到四、五顆腫瘤,但我想應該是
一般正常的吧!檢查師通常也不太會告知檢查結果。原本想說等結完婚再去看報
告的我,一個念頭掛了昨天晚上的門診。
昨晚回去看報告時,冉醫師表情嚴重的告訴我,有一顆要馬上拿掉,我詢問他是
否可以等我結完婚再來處理。他回說,不行,要馬上處理。我的直覺告訴我,出
事了,我問他,很嚴重嗎?他說,等拿掉切片完後再看要怎麼治療。我呆若木雞
的聽著護士告訴我相關事情,手上拿了一疊資料,其中兩份手術同意書。排定了
下星期二開刀取出,手術診斷書上寫著乳癌。
默默的走到停車場,撥了通電話給我先生,剎那間,開始痛哭失聲。我知道該來
的跑不掉,我先生任由我哭,哭完後問了一些事。原本想星期二來陪我開刀,我
拒絕了,因開完刀我還想回去上班,我不想讓工作場所的人知道這事。
回到一個人的住所,開始心理建設,未來的路該怎麼走?開始化療後我還有辦法
正常上班嗎?!我有錢可以做化療嗎?!我還有辦法懷孕生小孩嗎?!多久我才有辦
法過正常人的生活?!我爸媽怎麼辦?!我老公怎麼辦?!婚禮怎麼辦?!我要怎麼控
制自己才不再哭泣?!我接受了這個事實,但我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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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一輩子
因為 我只活在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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