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精神分裂症患者
病齡有四年了
我也是跟大多數病友一樣有幻聽與妄想的情形發生
我在去年四月份發病的時候
還曾經一個人搭飛機去日本自由行
而在日本路倒街頭(其實我的妄想很誇張我不想詳述)
被救起然後被送回台灣醫治精神病
我大約從那時開始就有病識感
且開按時服藥
到目前為止病情穩定且沒有在入院過
我的幻聽與妄想情形也似乎停止了
有現實感且利用政府短期就業方案
目前在台北縣一所高中擔任教學助理
也取得輕度精障的身心障礙手冊
我現在擔心的不是我病情問題也是我的就業與前途問題
我是想投入明年的身心障礙特考
但是公務人員任用似乎規定患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
我到底是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我這幾個月來搜尋過無數資料
有人是考上後取得康復證明而獲得任用
但也是有人不獲得任用
似乎標準好像不一致
雖然精神衛生法第22條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的
可是我跟銓敘部的公文往來
他們卻還是很堅持立場
我是一個有企圖心的人
我不想讓自己整天待在庇護工場領著微薄的薪資
或讓就業輔導員媒介工作因為很多都是低階且薪資不好的工作
我若明年考上特考之後該如何面對不任用的問題且該如何應對呢?
有過來人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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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齡有四年了
我也是跟大多數病友一樣有幻聽與妄想的情形發生
我在去年四月份發病的時候
還曾經一個人搭飛機去日本自由行
而在日本路倒街頭(其實我的妄想很誇張我不想詳述)
被救起然後被送回台灣醫治精神病
我大約從那時開始就有病識感
且開按時服藥
到目前為止病情穩定且沒有在入院過
我的幻聽與妄想情形也似乎停止了
有現實感且利用政府短期就業方案
目前在台北縣一所高中擔任教學助理
也取得輕度精障的身心障礙手冊
我現在擔心的不是我病情問題也是我的就業與前途問題
我是想投入明年的身心障礙特考
但是公務人員任用似乎規定患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
我到底是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我這幾個月來搜尋過無數資料
有人是考上後取得康復證明而獲得任用
但也是有人不獲得任用
似乎標準好像不一致
雖然精神衛生法第22條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的
可是我跟銓敘部的公文往來
他們卻還是很堅持立場
我是一個有企圖心的人
我不想讓自己整天待在庇護工場領著微薄的薪資
或讓就業輔導員媒介工作因為很多都是低階且薪資不好的工作
我若明年考上特考之後該如何面對不任用的問題且該如何應對呢?
有過來人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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