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收到weishih的廣告信 - 抗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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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回答

食品宣稱「抗癌」一詞已涉及誇張、易生誤解及醫療效能,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
惟有關食品標示或廣告之內容是否違反規定,應視個案實際所傳達消費者訊息之整體表現
,包括文字敘述、產品品名、圖案及符號等,綜合研判,以達毋枉毋綜之管理目標。

台端如發現不符規定之食品廣告,請檢具相關事證逕向所在地衛生局或本局消費者保護中
心檢舉,相關單位當依法予以妥處。

我把廣告商的信件完整的寄給衛生署了
前些日子穩X直銷的我也一併寄了

讓專業的來說明這樣是不是對的事情吧

一不小心又google到
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8&id=2250



※ 引述《iseeu (人和)》之銘言:
: weishih搜尋版友的id 再寄通告信給大家
: 我回了信給他
: 內文
: 不應該拿別人的傷痛來賺錢的!!
: 利用癌症版來發廣告信 想從癌友身上賺錢
: 這種錢你也賺得下去嗎?
: 他回我一句:
: 「對的事情 我敢」
: 也許我寫的內容比較直接
: 收到這樣的回覆,我也傻眼。
: 當你們這些廣告商一一的寄通告信時,
: 可曾想過那位病患已不在人世了?!
: 也許你們的產品真的很好,但是套句我常講的話:「要賺這種錢,先多積點福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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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8-21
幹的好!有沒有人寄信給站長了。我剛太衝動砍信了XD
Cara avatarCara2010-08-22
信箱空間不夠我也砍信了,早知應該先轉寄email....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8-24
信的內容我留著沒砍掉 可以轉寄到哪個衛生署信箱投訴?對的
事情 我想這個版的版友會比他更勇敢(送回去給寄件者)
Ina avatarIna2010-08-29
我砍太快了..不過我的第一念頭跟大家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