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得了一般診所醫師都查不出病因的疾病
在診所看了兩三年
決定到大醫院去接受診療
這是我第二次給同一位醫生看診
第一次是兩年前
那一次,醫生說他看不出來,要我發作時再去掛號
我後來看了其他醫生拿了藥
擦了又暫時好轉
因工作忙碌等原因,這一隔就是兩年
前幾個月我自行停用外用藥後病情又爆發且比以往更嚴重
嚴重得必須掛急診
在那次急診診療穩定後,急診醫師建議我回去給同一位醫生看診
但是到了看診日病情又剛好穩定了
所以這位醫生同樣還是說他看不出病因
並且要我每週無須掛號去讓他診察
他不一定會開藥給我,當天也沒有任何問問題的機會
他說因為還不知到底是什麼狀況
我能理解自己的病很難診斷
因為症狀跟過程很複雜 我也花了很多時間在與其他醫師配合跟做記錄
但我也想請教大家,在大醫院的體制下
若想同時在同醫院、同科、不同醫生的診
徵詢第二或第三位醫生的看法
不同醫生之間是否會看到彼此診療的紀錄
這樣是否會不恰當?
因沒有太多在大醫院看病的經驗
在此請教各位的看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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