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信治療要切結書?! - 抗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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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大大好~

這是我第一次在這裡PO文~(文有點長,拜託看完~給我一點意見><)

家父幾年前因為肺腺癌在林口長庚手術治療,

隔年轉移至淋巴,改以標靶藥物治療,

今年初疑似轉移到腦部,

同樣在林口長庚做放療治療,

但現在身體情況越來越差,

整體來說並沒有什麼併發症,

但就是現在不太講話,講也只講幾個字...

有時候會身體不舒服緊急送醫急診,

檢查結果卻也都正常,檢查不出哪裡有問題,

所以經朋友介紹去和信諮詢,

第一次去,得到的結果跟板上許多大大一樣,

說是治療方針跟林口長庚一樣,不建議轉院........

今天又再去一次,(拜託另一位朋友介紹,同個醫師)

這次得到的結果是,

要再和信治療可以,但是必須寫切結書,

要聲明與長庚切割,不再與長庚有瓜葛.

但是家父的標靶藥是長庚申請開立的,

據和信所說,標靶藥的申請權已經被長庚拿走,所以他們不能再申請,

這是真的嗎??

另外,寫切結書,

我們該寫嗎?還是這只是他們想要逼退我們的手段?!


我想問的問題,

1.標靶藥只能同 間醫院申請嗎?

2.做治療還要寫切結書?


以上,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給我一些意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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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10-04
標靶這種東西打去問健保局比較快而且比較正確
Thomas avatarThomas2013-10-08
有些標靶藥的確非常昂貴,健保局應該不會放任同一病人在
不同醫院申請拿一樣的藥。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10-08
比較好奇為什麼治療都一樣, 還會想換醫院呢?
Gary avatarGary2013-10-12
應該是醫生給人的專業還有態度吧!所以讓他想換~
Hazel avatarHazel2013-10-16
院方給的態度跟說明會讓人徬徨,所以想要多一點資源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