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對精神病患態度惡劣,不管精神病患死活
本人為中度殘障的精神病患者,領有中度殘障手冊,日前因為不小心遺失皮包,
裡面有我所有的錢和身份證和健保卡和金融卡和殘障手冊.因為皮包裡有我的所有的錢,遺
失後造成我沒有錢去吃飯,經過我寫信給台中市政府的市長信箱,要求台中市政府是否能補
助我一些食物銀行的食物,結果今天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的員工打電話來,態度非常惡劣,表
示我有父母,所以他們(台中市政府社會局)不想管我的事.問題是我的父母不管我,也不會
給我錢吃飯,
前幾天我向我的母親要求她給我50元,讓我可以去買一個便當吃,但是我母親態度甚為惡劣
,她說如果我肚子餓不要去找她要錢,而且她也不想管我.請管一下台中市政府社會
局,叫它們不要對沒有錢吃飯的弱勢的精神病患那麼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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