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也是二十幾年前,在成功嶺當兵時,發瘋後,之後又長期去三總看病(6年以上),
好不容易才免役.
後來去找工作時,也是騙公司說,我是近視而免役的,
不過從17歲我發病後,到現在也快20年了,
這10幾年斷斷續續的工作了六年左右,唯一能做的久的,
只有公家機關的臨時人員的工作(共做了三年半),
其他到民營公司的工作經驗,都是很不愉快的,
雖然在面試時可瞞天過海,
可是如果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通常也做不久,
我本身算是蠻嚴重的(有住過很多次精神病院),
有問過從來沒有住過精神病院的病友,
他們的病情比我還輕很多,
可是工作也都很不穩定,大部分的人只能從事"勞力"方面的工作,
像洗碗工,洗車工,清潔工...等等,
而且都無法做長久(連持續一年以上都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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