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困惑的是,
各種行為治療,包含醫學研究,都只針對兒童和青少年,
成人呢,就好像被放棄的孩子一樣。
我個人的狀況是,利他能會對我造成極大的副作用,嚴重
干擾生活,當時大林慈濟的醫師幫我換成一種兒童吃的膠囊
(忘了叫啥),從此我的生活才有療效和穩定可言。
但是,回臺北定居後沒多久,這個東西不給成人給付了。
一顆幾十塊,誰吃得起?
漸漸的我的生活又變成腦袋開洞的生活。影響工作,作息,
人生規劃,感情,根本就是整個人生。
為了一種藥有沒有給付,用我的人生作代價,這是什麼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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