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好,想請問癌症治療是否有一定的順序及必要?
岳母剛切除1期的乳癌腫瘤,淋巴檢查後並無移轉
接下來醫生是告知岳母說要做三個月的化療 然後電療
如果經濟許可,還要再做標靶治療,整個期間看來幾乎要一整年。
想請問一下,是否一定要讓病人經歷這麼長的治療過程?
是否可以直接標靶,不是想偷懶,而是希望能夠減輕病人的痛苦。
或是化療或電療後 再檢查是否不再發現有癌細胞即可?
因我們夫婦都在外地上班,只能週末盡量回家,
醫生告知的資訊,老人家也不敢問太多,
而且常常三兩句就開始眼淚一直掉,讓我們很難繼續問下去。
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朋友或醫界的朋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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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熱鬧中著一冷眼
於冷落處存一熱心 --------菜根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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