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windfly00 控告妨害名譽 - 醫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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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un (溫水煮青蛙)》之銘言:
: 今天收到被告通知單
: 由 windfly00 提告妨害名譽
: 須於 8/6 10:00am 到案說明
: 個人完全是理直氣壯, 沒什麼好怕的
: 所以正在思考以下這條是否合用
: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
: 者,亦同。」

事件追蹤報導:

windfly00 兩次偵察庭都不敢出席

最後檢察官說「很惡劣」, 將以不起訴處分

所以這案子的結論是; windfly00 被我指責其錯誤並沒有妨害其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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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11-05
告他誣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11-06
推你一個熱心! 善惡終有報
Connor avatarConnor2010-11-09
辛苦你了~~哀真的很討厭濫用司法的人
Puput avatarPuput2010-11-10
會不會是在忙別的事啊~~ 但是希望善惡到頭終有報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11-15
推 我下週等他囉 要開賭盤嗎XDXD
Emily avatarEmily2010-11-19
噢我解套了!!! yes~
Callum avatarCallum2010-11-21
哈,我的也是呢!
Elma avatarElma2010-11-24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11-25
已經改口稱自己是議員啦?真是濕禁濕禁....
Jake avatarJake2010-11-29
等不起訴發一篇
Freda avatarFreda2010-12-04
不起書應該會有他的名字
Linda avatarLinda2010-12-06
後面那篇被隱藏了啦 正義使者怎麼可以自曝其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