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未來的公公過世 百日內結婚 - 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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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原本是要在3月17日訂婚跟結婚一起,但未來的公公在2月11日往生了,我們決
定還是要在百日內結婚 ,現在未來的公公要在2月28日出殯,我那天會去送,未來的婆婆
有去找老師來看 ,說我既然是要在百日內完婚的話,那出殯那天可以以媳婦的身分出席
,但我還是決定怪怪的 後來聽我老公說是為了讓他爸爸好走 所以在他爸爸的認知裡 我2
月28日就已經跟我老公結婚了,但是我們結婚的日期還是在3月17日 ,我就感覺很怪,我
不喜歡這樣子,所以想請問一下我那天到底是要以朋友的身分出席還是要以媳婦的身分出
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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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2-20
既然已決定在百日內結婚,你就是要用媳婦的身分去送他了
,最後一程,讓老人家安心好好走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2-24
百日內要結婚的話,就是以媳婦身份了喔!
Olga avatarOlga2020-02-29
以未婚妻身份參加,有的是內穿紅衣外穿媳婦孝服,看禮
儀公司怎麼準備。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3-05
如果寫在訃聞上就視同媳婦了 你當然是以媳婦立場去送